记者:张素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3日通报,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王富玉利用担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贵州省正部级领导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告人王富玉离职后,利用原担任贵州省政协主席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王富玉生于1952年8月,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今年8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还被指“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原标题:《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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