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丁豔

10月13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浙江銀保監局獲悉,爲落實中央、銀保監會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有關能源電力保供和能耗“雙控”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等,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印發了《關於做好能源保供和能耗“雙控”金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六方面,16條具體舉措。

《通知》強調,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嚴格把握今冬明春關鍵節點,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天然氣等能源供應企業,建立快速響應機制,開闢綠色辦貸通道,優先安排貸款審批投放,確保第一時間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同時,要加強銀行保險資金規範管理。嚴禁挪用套取信貸資金或繞道理財、信託等方式,違規參與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等大宗商品投資炒作,擾亂大宗商品市場正常秩序。嚴禁銀行保險資金違規流向股市、債市、期市,嚴禁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煤炭等企業和項目違規抽貸、斷貸。

另外,《通知》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對照浙江“兩高”項目清單,全面摸排授信情況,建立風險處置預案,開展分類處置,實行名單制管理。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評估能耗“雙控”、碳減排和環保政策形成的風險敞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做好風險應對預案。

要求各銀保機構對符合條件能源供應企業

優先安排貸款審批投放

《通知》強調,堅持民生優先,穩定融資預期,確保關鍵節點和重點行業企業平穩運行。首先,建立關鍵節點快速響應機制。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嚴格把握今冬明春關鍵節點,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天然氣等能源供應企業,建立快速響應機制,開闢綠色辦貸通道,優先安排貸款審批投放,確保第一時間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其次,優先保障重點企業融資需求。對於涉及能源供應、居民生活保障、重點項目施工以及其他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要求各銀行機構梳理排查有關企業貸款情況,實施清單制管理。對短期內有合理新增融資需求的企業,制定金融服務預案,做到應貸盡貸。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或項目,在風險可控、自主協商的基礎上,通過無還本續貸等方式,予以貸款展期、續貸。鼓勵發放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確保低成本的政策資金惠及重點企業。根據需要適當提高能源保供等重點領域不良貸款監管容忍度。

同時,支持受用能調控影響較大企業平穩經營。對生產經營受用能調控影響較大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制定特殊的信貸政策,分類施策予以紓困幫扶。對因資金問題臨時經營困難的企業,酌情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提供一定的經營緩衝期。

嚴格控制“兩高”項目和高耗低效企業信貸投放

上述《通知》強調,先立後破,支持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高質量發展。一方面,加大中長期低成本資金投入,支持清潔能源發展。發放清潔能源領域中長期項目貸款,給予低成本的資金支持。支持開展可再生能源企業補貼確權貸款業務,加大風電、光伏等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支持生物質能、海洋能發展,有序投入安全可靠的核電項目,保障清潔電力入浙通道建設融資需求。

另一方面,提高金融服務效率,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綠色產業。依託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和投資在線平臺3.0,對接最優項目。服務浙江“騰籠換鳥、鳳凰涅槃”行動,支持傳統產業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提高技術改造貸款、中長期貸款佔比。加大綠色低碳項目、綠色低碳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等信貸資源傾斜力度。嚴格控制“兩高”項目和高耗低效企業信貸投放,騰出存量信貸空間保障低耗高效項目,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嚴禁銀保資金違規參與煤炭等大宗商品投資炒作

《通知》強調,切實加強內控管理和自身節能降碳,服務經濟社會有序運行。首先,完善信貸政策安排和機制建設,促進節能降耗高效運轉。要求各銀行機構要調整完善信貸政策安排,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要求,以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環保政策爲導向,不得高於國家標準,防止抬高融資准入門檻。將重點用能企業能耗表現、碳表現納入授信審批決策流程,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

其次,加強銀行保險資金規範管理,維護良好金融市場秩序。嚴禁挪用套取信貸資金或繞道理財、信託等方式,違規參與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等大宗商品投資炒作,擾亂大宗商品市場正常秩序。嚴格落實信貸全流程管理,不得放鬆信貸用途管理和真實性查驗。嚴禁銀行保險資金違規流向股市、債市、期市,嚴禁對符合支持條件的煤電、煤炭等企業和項目違規抽貸、斷貸。

同時,大力推進銀行保險機構自身節能降碳,發揮行業引領示範作用。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建設節能低碳型機構,倡導員工簡約適度的生活方式。鼓勵按照綠色建築標準新建辦公樓與營業網點,根據自身條件適時開展現有辦公樓、營業網點節能降碳改造升級。

要求各銀保機構評估能耗“雙控”等政策風險敞口

上述《通知》強調,強化轉型期金融風險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首先,有效防範“兩高”項目金融風險。要求各銀行機構要對照浙江“兩高”項目清單,全面摸排授信情況,建立風險處置預案,開展分類處置,實行名單制管理。

其次,完善環境、能耗相關金融風險管理機制。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評估能耗“雙控”、碳減排和環保政策形成的風險敞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做好風險應對預案。各保險機構參與環境與氣候風險治理,運用“保險+服務”模式,促進降低環境與氣候風險。

同時,有效盤活信貸資源,保住優勢產能。對出現信用風險但前景良好的企業,及時運用銀行業聯合會商幫扶機制,一企一策,共同研究解困措施,保住優勢產能,減少風險損失。要堅持業務發展和風險防控並重,堅決壓縮退出過剩產能企業貸款,不得繼續支持長期虧損、失去市場競爭力的“殭屍企業”。加快不良資產覈銷進度,防止信貸資源被長期佔用。

此外,《通知》還明確,要完善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針對性落實金融保障措施。要壓實銀行保險機構主體責任,推動做好自查自糾,採取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浙江銀保監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採取專項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打擊銀行保險資金被挪用於投資炒作、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爲。對機構自查不認真、沒有主動報告和性質惡劣的行爲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浙江銀保監局方面表示,要有保有控,堅決打好能源保供和能耗“雙控”硬仗。一方面,從戰略大局出發,把能源保供和能耗“雙控”作爲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強化金融服務民生保障和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平穩運行。

另一方面,把握原則。有保有控、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擴大化”等形式主義,按照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與減排、整體與局部、短期與中期長期的關係,統籌推進金融服務能源保供和能耗“雙控”。主動作爲、精準發力,聚焦短期矛盾,加大能源保供關鍵領域金融支持力度,立足長遠大局,服務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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