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IMF最新警告:加密資產“挖礦”和交易轉移至其他國家,可能帶來重大挑戰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王永菲 冉學東 北京報道

近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佈了今年的《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中第二部分對當下加密資產生態做了詳細分析。《報告》分析加密生態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以及穩定幣、DeFi等發展與監管情況。對於加密生態帶來的挑戰,也給出了在政策方面的建議。

《報告》一方面肯定了加密資產生態給世界帶來的新機遇,比如更加便捷快速的支付、帶來了金融服務的創新,以及其“普惠金融”的先天優勢惠及了全球此前“尚未享受到銀行服務”的地區等;另一方面,也深刻的指出加密資產生態帶來的風險,包括加密資產的劇烈波動帶來的金融安全威脅,去中心化系統中的黑客攻擊事件、反洗錢反恐怖帶來更多挑戰以及新興國家帶來的經濟系統的威脅等方面。

監管難度大

記者注意到,該《報告》關於加密生態變化的分析時間爲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截至2021年9月,全球加密資產總市值已超過2萬億美元,自2020年初以來,不足兩年的時間裏已經增長了9倍。包含交易所、錢包、礦工和穩定幣發行機構在內的整個生態系統也在蓬勃發展。

從上圖看,幣安主要應用在土耳其、俄羅斯、英國、巴西、阿根廷等國家;相比來說,中國在9月底打擊虛擬貨幣交易政策出臺後,多個大型交易所陸續退出,中國大陸地區幾乎沒有可用的加密資產交易平臺了。目前,主要交易平臺的使用者多爲歐美國家。

從監管難角度看,《報告》指出,加密資產的匿名性給監管機構造成了數據缺口,除了增大監管難度外,也可能爲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創造條件。儘管一些政府有能力追蹤非法交易,但是卻無法確認參與交易的人員。

此外,全球性的加密資產生態在不同國家處於不同的監管框架之下,使協調工作更具挑戰性。例如,加密資產交易所的大多數交易是通過離岸實體公司運營,這使監督和執法不僅極具挑戰性,而且監管只有通過國際合作才能實現。

正是由於披露和監督同時不到位,使得消費者存在重大風險。據《報告》統計,近幾年陸續有超過 16000種代幣在各家交易所上市,目前尚存的僅約9000種,其餘的7000種左右的代幣逐漸消失了。消失的原因諸如因爲代幣沒有交易量,開放人員放棄了該項目,或者代幣是純粹的投機詐騙項目被取締等。

《報告》還指出,許多加密資產生態企業存在風控、治理能力不足等問題給金融帶來不穩定風險。儘管迄今爲止,還未對金融穩定性產生重大影響,但是隨着加密資產逐步進入主流,體量的不斷增大,對更廣泛的經濟體系的影響勢必會增大。

另外,《報告》特別指出穩定幣帶來的影響。僅2021年以來,穩定幣供應量就增長了三倍之多,達到1200億美元。《報告》強調,考慮到穩定幣的構成和發行目的,體量較大的穩定幣可能會出現擠兌風險,且可能傳導至整個金融體系。發生擠兌的原因比如投資者擔憂穩定幣變現速度難以滿足潛在的贖回需求。

發展中經濟體或會產生經濟風險

除了在監管和本身的風險外,對於發展中經濟體可能會有重大挑戰。據IMF調查,2021年,發展中經濟體國民在加密資產交易所的交易量大幅增加。而對於加密資產的廣泛、快速使用,可能是使得本身經濟體較弱的國家或地區的加密資產化或美元化趨勢加強,本國貨幣相對減弱。

國家信息中心、中經網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中國今年嚴監管出臺後,代幣‘挖礦’和交易都轉移境外了。之前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任主席的IMF對社會‘代幣’是寬容的,克里斯蒂娜·喬治耶娃(Kristalina Georgieva)接任後,最近態度有變化,認爲加密資產‘挖礦’和交易從中國轉移出去後,對其他發展中國家或新興市場可能帶來重大挑戰,也顯然受到了我國對‘代幣’看法的影響。”

朱幼平進一步解釋,對加密資產(代幣)的監管,境內境外的做法有很大差異。境內定義發“代幣”、“挖礦”和交易均爲非法,乃至於爲這些行爲提供支付、技術、宣傳等都不允許,只剩下國家不提倡的公民自擔風險的持有代幣和交易代幣。境外各國態度雖有差異,通常都只是要求代幣發行、挖礦、交易要符合已有法律法規,但並沒有禁止。新加坡、瑞士等國最爲寬鬆,薩爾瓦多等國甚至將比特幣作爲法幣,美國正在討論是否加強對代幣的監管。

IMF在發佈的《報告》中解釋在一些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央行公信力薄弱、銀行體系脆弱、支付體系效率低下、金融服務可得性有限,這些可能會助推加密資產化的趨勢。

火鏈科技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煉炫向記者表示:“加密貨幣給發展中國家帶來的挑戰,主要是削弱央行有效執行貨幣政策的能力,以及引發金融風險的問題。因爲對於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本國的金融制度不全,主權貨幣略顯孱弱,容易發生貨幣替代,以及貨幣錯配、金融欺詐引起的融資和償付風險。另外,爲逃稅也提供了便利,威脅財政政策的執行。同時,鑄幣稅收入(通過貨幣發行權獲得的利潤)也可能減少,對加密資產需求的增長可能導致資本外流,進而影響到外匯市場。”

這些國家應重點加強宏觀經濟政策,考慮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效益,並改進支付體系。如果央行數字貨幣有助於滿足改進支付技術的需要,可能會減輕加密資產化的壓力。

除了加密資產交易帶來的風險之外,加密資產“挖礦”活動所需的大量能源,從中國轉移至其他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可能對這些國家的能源使用產生重要影響,尤其是CO2密集程高的國家。

李煉炫向記者介紹,IMF主要考慮的是能源問題,尤其是在那些對碳能源依賴程度很高,以及爲能源成本提供補貼的國家。從劍橋大學比特幣耗電指數看,隨着比特幣全網算力的上升,比特幣耗電量也在逐步增大,目前其月耗電量已經達到了7.97TWh。不過從比特幣挖礦的算力轉移區域看,根據劍橋大學的監測數據,加密資產“挖礦”和交易主要從中國轉移至歐美等發達國家,而非其他發展中國家或新興市場。從這個層面看,似乎不太必要擔心發展中國家的因加密貨幣挖礦帶來能源問題。

對於上述挑戰,《報告》提出了監管層面的解決對策。首先,各國監管機構需要通過迅速彌合數據缺口,建立起監測加密資產生態系統快速發展情況及相關風險的能力。加密資產的全球性意味着,政策制定者應加強跨境協調,將監管套利風險降至最低,並確保監督和執法的有效性。

另外,各國監管機構還應重點實施現有的全球標準。目前,針對加密資產的標準大多侷限於洗錢活動和有關銀行風險敞口的提議。 然而,其他國際標準(如證券監管,以及支付、清算和結算等領域)也可能適用,需要予以關注。

在全球層面上,政策制定者應該在二十國集團跨境支付路線圖的基礎上重點改善跨境支付,使其更加快捷、實惠、更加透明和更具包容性。

對於穩定幣,監管工作應當與其風險及經濟功能相匹配。例如,它應與提供類似產品的實體(如銀行存款或貨幣市場基金)適用統一的規定。

IMF指出,各國須採取果斷、迅速和高度協調的行動,以發揮加密資產的優勢,同時應對其脆弱性。

對於複雜的加密市場變化,朱幼平強調:“我國加密資產強監管和境外加密市場價格大漲,這裏的邏輯關係十分複雜,不能用簡單因果關係、簡單利好利空來判定。我國之前有龐大的挖礦和持幣羣體,嚴監管一定是有很大影響的,應該導致市場走弱纔對,結果反而大漲。市場永遠是對的,這也是一切市場的魅力所在。區塊鏈和加密資產目前還十分不成熟,邏輯還沒有閉環。這個領域未來一定要走賦能實體經濟之路,也就是我們提倡的鏈改之路。只有這樣,這個領域纔有光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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