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直接經濟損失2864億!極端氣候或常態化,專家:財政預算應考慮生態安全

來源: 時代財經

王克分析,雖然我們沒辦法找到山西與河南的水災跟溫室氣體或全球氣候變暖之間直接的因果關係。但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未來的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率會越來越高,甚至常態化。

讓人意想不到,向來有太行山、伏牛山阻擋水汽的山西,也遭遇了特大洪澇災害。截止10月12日,本輪山西強降雨已使得175.71萬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50.29億元人民幣。

今年7月份,河南曾發生了罕見的特大洪災。據官方統計,共有超過1481萬人遭受此次洪澇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逾1337億元。

除了河南、山西這兩個北方省份受水災襲擊,黃河邊上的陝西也“遭殃”。自8月30日起,陝西省大荔縣出現持續降雨天氣,把這座百萬人口的平原縣城,迅速變成了一片澤國。

今年夏秋季節,北方地區多地降雨量突破歷史極值,從河南到山西,北方大省接連汛情頻傳,而大部分南方地區的降水卻比往年偏少。今年春季,雲南由於雨季來遲,水力發電受到制約,加重了用電緊張。

“無論是山西、陝西、河南反常的洪澇災害,還是今年北澇南旱的情況,都可歸納爲氣候變化。”10月14日,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分析,每個地區的氣候變化,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難以找到溫室氣體排放與這些氣候變化的直接因果關係,但溫室氣體的排放肯定是會影響氣候變化。

對於上述災害造成生命傷亡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教授、 “能源與氣候經濟學項目”執行主任王克10月13日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指出,加強應對氣候變化,保障生態安全,已經成爲了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

王克稱,一方面各國通過減碳的方式,緩解氣候變化的趨勢;另一方面需要評估極端氣候事件發生頻率以及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採取更有效的措施去應對挑戰。

具體而言,宋國君提到,在制定財政預算以及經濟發展規劃時候要考慮氣候變化的影響。以應對洪水災害爲例,若通過評估認爲某些地區的洪水發生概率提高,相應地,防洪的建設標準就要從“5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

人爲暖化造成了氣候的變遷衝擊

溫室氣體與氣候變化頻發之間是否存在必然聯繫,這是國際上長久爭論的話題,最近,關於這一爭論有了最爲明確的答案。

據悉,爲了對氣候變化科學知識的現狀,氣候變化對社會、經濟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可能對策進行評估,世界氣象組織(WMO)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1988年聯合建立的政府間機構——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該機構與美國前副總統艾伯特·戈爾分享了諾貝爾和平獎。

今年8月,IPCC公佈了第六次氣候變遷評估報告(簡稱IPCC-AR6),指出工業革命後,過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對地球環境造成嚴重危害。這一報告,是有史以來結論最明確的,更指出了人爲暖化造成的氣候變遷衝擊已經無法避免。

國家氣候中心首席專家、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教授任國玉曾對媒體分析今年南旱北澇的原因。“北半球大氣環流近幾年都表現異常,今年尤其突出。中高緯度地區高空環流徑向度變大,波動性變強,冷暖空氣的南北交換更加劇烈、頻繁。此外,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表現十分異常,主要體現爲強度偏大,脊線位置偏北、偏西,加上來自熱帶海洋的水汽充足,致使雨帶長期滯留從四川盆地到華北和東北地帶,降水持續時間長,累積雨量多,而南方在副高控制下晴朗少雨,炎熱乾燥。”

王克分析,雖然我們沒辦法找到山西與河南的水災跟溫室氣體或全球氣候變暖之間直接的因果關係。但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未來的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率會越來越高,甚至常態化,包括山西與此前河南水災的降雨算也是極端氣候事件。

“包括鄭州、山西的災害,表面上是洪水,但對交通運輸、煤礦生產帶來連鎖反應,所以更有效地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影響,本身也是安全議題。”王克告訴時代財經,當下國際社會已經認識到,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已經成爲了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部署。

王克進一步介紹目前國際社會的通行做法:一方面,通過減碳,緩解氣候變化多端的趨勢,有利於國家安全;另一方面則是適應氣候的變化——考慮到現在面臨的極端氣候事件,如果頻率越來越高,就需要評估其對國家安全的影響,對經濟社會、糧食安全、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生態安全等影響,評估之後,應該採取更有效的措施去應對挑戰。

“雙碳”目標的緊迫性與必要性

中國作爲全球第一大經濟體,在採取減碳措施減緩氣候變化趨勢,以及適應氣候變化方面,也做出了較大的努力。

“碳達峯”、“碳中和”今年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碳達峯是指我國承諾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達到峯值之後逐步降低;碳中和是指2060年企業、團體或個人測算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然後通過植物造樹造林、節能減排等形式,抵消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

在宋國君看來,碳達峯、碳中和的緊迫性與必要性是非常強烈的。“地球的氣候是一直變化的,從來沒有停止變化,而最近一個世紀以來,人爲的溫室氣體增多導致了其變化速度很快。”

雙碳目標與國際社會減碳行動相一致。IPCC-AR6報告指出,在21世紀末之前,仍有可能限制升溫程度在 1.5°C以內,但經濟發展與能源使用需要徹底轉型。而唯一可能的路徑爲“2050淨零排放”,從大氣中捕捉二氧化碳,並將它儲存於森林、土壤、地層、海洋。去碳移動包括復林與植林、改造土壤增加吸碳量、發展生質能捕集二氧化碳,並封存於地下、強化海洋生物吸碳能力、從空氣直接捕捉並封存等。

爲了踐行這一目標,政府在能耗控制上也做出了重大部署。

8月中旬,國家發改委印發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區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指出在能耗強度降低方面,青海、寧夏、廣西、廣東、福建、新疆、雲南、陝西、江蘇9個省(區)上半年能耗強度不降反升,被列入一級預警。踏入9月,新疆、廣西等地出臺了能耗雙控政策。

9月中旬以來,江蘇、廣東、雲南、廣西、浙江、遼寧、吉林、黑龍江等20多個省份相繼啓動有序用電。在能耗雙控下,高耗能企業的生產受到一定的影響,有聲音認爲,雙碳目標與經濟發展存在一定的矛盾。究竟如何把握經濟發展、減碳以及經濟安全的關係?

王克稱,雙碳目標是長期的轉型趨勢,而短期內出現局部供應緊張,這是兩個維度的事情。“雙碳目標並不是要求現在就把煤電都關停了,而是隨着時間推移而加快進程。隨着新能源的發展與遷移,逐步有序地讓不同的能源包括煤電在不同的階段發揮可能不同的作用。”

“短期來看,這次的供應緊張很大程度上與疫情之後的貨幣政策,包括美國的量化寬鬆帶來全球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的傳導有關。”王克補充道。

生態安全已經上升到國家安全戰略層面

除了制定雙碳目標減緩氣候變化的速度,政府還爲適應氣候變化作出重要部署。

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首次發佈《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這是首箇中國爲適應氣候變化的國家層面戰略文件。

21世紀第二個十年,全球生態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國家適應氣候變化也走入了新階段。

2020年10月28日,生態環境部對外宣稱,目前正在組織編制《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明確到2035年適應氣候變化目標任務,並且把適應氣候變化和科學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消除貧困等工作有機融合,構建適應氣候變化新模式。

時隔近一年,《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尚未出臺,生態災害對人們生命財產的侵害也從未停止。

10月10日,應急管理部官網發佈2021年前三季度全國自然災害情況指出,我國自然災害形勢複雜嚴峻,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多發,自然災害以洪澇、風雹、乾旱、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爲主,低溫冷凍和雪災、沙塵暴、森林草原火災和海洋災害等也有不同程度發生。前三季度,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9494萬人次受災,792人死亡失蹤,526.2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15.7萬間房屋倒塌,175.1萬間不同程度損壞;農作物受災面積10583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2864億元。

隨着國際社會對環境惡化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入,政府把生態環境與安全聯繫在一起,並作爲一個新的安全概念提出。王克告訴時代財經,國家在適應氣候變化的實踐中不斷深化認知,統籌考慮發展、環境、安全三大領域,這已經開始納到國家戰略的議事日程。

不過王克稱,因爲氣候事件的因果關係不是那麼明確,雖然戰略層面上較爲重視,但在具體的工作層面上,有待進一步加強。宋國君也認同王克的說法,他建議在制定重大的經濟規劃或者財政安排時,也要對關涉生態安全的領域進行佈局考慮。

“包括城市規劃、城市佈局、產業結構,比如降雨變多,煤礦不能總是被淹,城鎮也不行。怎麼才能不被淹?是選擇遷走,還是要採取工程措施?這都要進行考量。”宋國君稱。

宋國君以防治洪水災害爲例,“原來洪水‘50年一遇’,現在變成‘20年一遇’,因此水利設施的修建標準要提高,排水設施也是不夠的。”

據悉,“50年一遇洪水”是指歷史上50年內發生如此級別的洪澇災害的比例不超過一定百分比(國家規定的超越概率,比如說爲3%),進而推斷當地今後50年內發生如此級別的洪澇災害的概率也不超過3%,換言之,就是當地50年內發生高於這樣級別的洪澇災害的可能性只有3%。“20年一遇”的洪水標準,意思是這個大小的洪水(或者說是超過這個大小)發生的概率是20年一遇,對應的洪水頻率是5%。

“既然需要把最可能遭災的地方的建設標準提高,就要增加財政支出,經濟能力也會有個適應的過程。”宋國君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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