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城管局滨城中队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蔡剑明摄)

当事人在签收《警示告知书》。(蔡剑明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朱道衡 通讯员 陆志杰 蔡剑明)“你好,我是同安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您擅自占用房屋公共空间,违法安装入户门,违反了《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鉴于你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所以给你开具《警示告知书》,本次违法不做处罚,如再次违法,将依法予以处罚,请你签字。”日前,同安区城管局滨城中队在辖区内恒亿尚品湾小区,执法巡查过程中开出第一张《警示告知书》。据悉,这是同安区城市管理局贯彻《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意见》的首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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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柔性执法”让违建业主心服口服

据悉,恒亿尚品湾小区这位业主擅自占用房屋公共空间,违法安装入户门。发现问题后,同安城管执法队员立即进行制止。由于该业主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并能立即整改,执法队员出具了《警示告知书》,并表示,若业主拒不整改违建,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以为执法就是罚款,冰冷无情,今天才知道执法也是有温度的!”现场,该违建业主自行拆除了占用房屋公共空间的入户门,并在告知书上签字后,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也感谢同安区城管局从实际情况考虑解决问题,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违建。

与此同时,同安城管的“柔性执法”也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支持。该违建业主邻里纷纷表示,该业主占用房屋公共场所,给大家生活上造成不便,也和该业主进行沟通,甚至产生矛盾,邻里关系变得不和睦。但是,大家也不希望该业主因为一点小事而被立案处罚,甚至要处以2万元-5万元的罚款,这样邻里关系也将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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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措施并不等于“违法不罚”

针对该案采取的“首违不罚”措施,通过宣传法规,劝导纠正,出具警示告知书等方式,不仅让违建业主认识到错误,也让小区管理有尺度更有温度,既解决了问题,也不会让小区业主因不经意的违法被立案查处。执法工作也更让业主服气,小区管理也更加正规。

记者也了解到,“首违不罚”不简单等于“违法不罚”,它有几个基本前提——首次发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主动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满足这几个条件,才有可能依法免于吃罚单。

同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制度的实施意味着给予广大群众自我纠错、知错就改的空间,更加凸显行政执法的出发点是服务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不至于因为一次轻微的无心之过留下处罚记录,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从而营造更加良好的银城人居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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