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媒體:瀋陽爆炸事故敲響餐飲場所燃氣安全警鐘

10月21日上午8時20分,瀋陽市太原南街南七馬路一飯店發生燃氣爆炸。目前,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傷情平穩,44人輕傷,均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安排36家賓館,對事故波及羣衆進行妥善安置。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據介紹,10月20日晚上,事發地附近市級燃氣管線維修,該飯店處於停氣狀態,於10月21日早上剛剛恢復供氣。目前,燃氣公司確認爲燃氣爆炸,至於飯店有無在停氣期間使用液化氣罐,爆炸是否與燃氣管道維修有關,有待官方調查。無論最後調查結果如何,此次爆炸事故已敲響餐飲服務場所用氣安全的警鐘。

與居民等其他燃氣用戶相比,餐飲場所因爲受高溫、油污等因素的影響,用氣環境相對較差,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燃氣泄漏、爆炸等事故。10月2日,應急管理部集中公佈了一批近年來發生的燃氣生產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蘇省無錫市鵝湖鎮雙樂小喫店“10·13”液化石油氣爆炸事故,該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傷。調查結論顯示,小喫店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不符合規定的中壓調壓閥、軟管與集氣包連接的卡箍缺失等,造成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引發爆炸。

大量案例表明,燃氣安全涉及千家萬戶,任何時候都不能麻痹大意,任何環節都不能心存僥倖。否則不僅餐飲單位將自身置於險境,還威脅周邊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甚至造成羣死羣傷的悲劇。

當前,我國燃氣使用規模不斷增長,燃氣安全隱患點多面廣,燃氣事故時有發生。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安全管理工作委員會等單位聯合發佈的《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披露:2020年全國(不含港澳臺)共發生燃氣事故668起,與2019年同比,數量下降106起,但傷亡人數上升2.8%。今年以來,燃氣事故仍不時見諸各種信息發佈平臺,如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大連“9·10”燃氣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

分析發現,燃氣設施操作不當、戶外施工不當、管件閥門有損壞,以及燃氣泄漏察覺不及時等,是造成燃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正如應急管理部在通報中指出的:這些燃氣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安全基礎薄弱、安全管理缺失等突出問題,燃氣安全風險防控任務依然艱鉅”。

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第36條明確規定:“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並保障其正常使用。”各地應當大力推廣應用燃氣本質安全技術產品,確保餐飲單位都嚴格依法配備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並且在關鍵時刻“用得上、打得響”,切實守護好燃氣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吸取血的教訓,堅持用“顯微鏡”查找隱患,用“放大鏡”排查問題,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堅決築牢燃氣安全“防火牆”,確保防患於未“燃”。

多一點反思,少一點血淚;多一些“早警醒”,少一些“遲悔恨”。瀋陽爆炸事故再次提醒我們: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穩定是發展的前提。各地職能部門應以開展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檢查和整治爲契機,壓緊壓實各餐飲服務單位經營主體責任,推進源頭防控,以點帶面,全面提高燃氣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全鏈條本質安全水平,堅決打好防範燃氣爆炸事故的主動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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