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

北京海淀芙蓉里社区(西区)的

一名确诊病例被点名表扬

她的防疫举措

堪称“教科书”级别!

截至目前,

该社区9栋楼560户居民

核酸检测全部阴性,

社区物业等8家社区单位96名工作人员

核酸检测全部阴性,

芙蓉里社区15个环境点位

核酸检测全部阴性!

这位阿姨的防控意识

被点赞!

海淀阿姨最新回应:很自责

据海淀融媒报道,当采访到这位阿姨时,她的声音略带哽咽。阿姨没有一丝一毫的抱怨,全是深深的自责:

“我谢谢你的理解和点赞,其实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当我们一行四人知道景区的疫情后,就商量好回京做最坏的准备,没传(染)上更好,传(染)上了也要把风险降到最低。

尽管如此,结果还是不完美,让全小区的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我们只做了我们该做的,这不值一提,还是应该多宣传公民的责任、义务,守好道德底线,守好美好的家园”。

提醒!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或触犯刑法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疫情,北京市也陆续出现京外关联和本地确诊病例,疫情形势复杂严峻。24日,北京通报了3起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为什么有的当事人会被刑事立案?又给我们提了怎样的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疫情防控中触犯刑法的基本有三种情况。

1.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疫情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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