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8日讯(记者 吴佳潼)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GDP的全球份额只有4%,人均GDP只有8700元;目前中国GDP全球占比达到了17.4%,人均GDP达到72000元。有成员认为,在综合国力日益增长的背景之下,中国应该放弃在世贸组织享受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

对此,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WTO中有专门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在市场开放和遵守规则方面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还要通过谈判来决定。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中方就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承担力所能及的义务。所以,在加入的时候,中方实际上享受到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比其他发展中成员要少。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方也从未将特殊与差别待遇作为一个“挡箭牌”,实际上中方的立场和做法为世贸组织一些谈判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0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董宁 摄

王受文举例,世贸组织达成了《贸易便利化协定》,协定有一些C类措施,就是发展中成员只有获得发达成员给予的资助以后才能执行的措施,中方坚持自己完成,不需要别人的资助,这就是中方没有要求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

《贸易便利化协定》里面还有一些B类措施,要有过渡期才能执行的措施,发展中国家在过渡期后执行,发达国家需要立即执行。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但中方B类措施很少。这样的努力,就为《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达成以及实施作出了贡献。

在《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中,中方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来这样做,中国是谈判的重要贡献方,推动《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取得了成功。中方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WTO中,在南南合作框架下,给一些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持和帮助。

“以上案例都说明,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达成的这些协定里,我们享受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也比较少,我们是根据权利和义务平衡来确定我们要不要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王受文表示,在未来的谈判中,中方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然会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根据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务实处理特殊与差别待遇,推动世贸组织改革,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捍卫多边贸易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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