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楊富) 昨日,記者從祥鵬航空獲悉,祥鵬航空近日已發出通知,以出票日期爲準,自11月5日起將恢復徵收國內所有航線燃油附加費,旅客乘坐里程800公里及以下的航班徵收10元,乘坐里程800公里以上的航班徵收20元。

據悉,祥鵬航空是國內航司中率先發出通知從11月5日起恢復徵收燃油附加費的航空公司。不過,業內人士認爲其他航司有可能跟進同步恢復徵收燃油附加費。記者瞭解到,除了祥鵬航空,目前瑞麗航空也已通知去哪兒恢復徵收燃油附加費。

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是依據航空煤油基礎價格而調整的。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民航局針對燃油附加費頒發《關於調整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的規定,收取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依據的航空煤油基礎價格,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超過每噸5000元時,航空運輸企業方可按照聯動機制規定收取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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