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貝殼財經

記者 彭碩

編輯 嶽彩周

曾經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引發全國關注,被法學界呼籲槍下留人的“億萬富姐”吳英近日因離婚官司再度引發關注。

近日,“億萬身家富姐”吳英獄中起訴丈夫要求離婚一事上了熱搜。10月29日,貝殼財經記者採訪到吳英的代理人、上海市滙業(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海波。他證實了吳英起訴丈夫周某某離婚一事爲真。其提供給記者的一份吳英本人起草訴狀顯示:吳英起訴丈夫周某某要求與其離婚、並要求平均承擔債務59794萬元,吳英還指控周某某犯下了重婚罪。

同日,吳英之父吳永正則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隨着吳英2007年被東陽警方帶走,這麼多年下來,周某某與吳英夫妻感情已名存實亡。之所以二人至今沒有離婚,除吳英本人最早不同意,更多的是與財產處置爭議有關。

呂海波同時兼任着吳英“集資詐騙”一案(申訴)的代理人,他提供給記者的一份2015年呈遞給最高人民法院的《吳英集資詐騙案(補充)申訴狀》文件顯示:在名下資產被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查扣多年後,截至2015年,吳英旗下總資產約爲9.73億元,總負債約爲5.91億元,淨資產近3.82億元,不存在不能歸還的情況。呂海波表示,吳英在獄中仍在積極上訴,希望案件能夠得到再一次重審。

對於上述說法,貝殼財經致電吳英丈夫周某某,並向其發送短信。截至發稿,電話始終未撥通。

01

馬拉松式離婚

吳英丈夫周某某先起訴離婚,

吳英控訴對方“重婚”

1980年出生的吳英,曾是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本色公司”)實控人。2006年,年僅25歲的她曾登上胡潤女富豪榜第6位,這也是她“80後億萬富姐”稱號的由來。

然而僅僅不到一年,2007年2月7日,這位億萬女富豪突然在機場被警方控制,三天後,東陽市人民政府公告,吳英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本色控股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已由東陽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此案引發巨大爭議。最終2012年,吳英被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緩;2014年浙江高院將其刑罰減爲無期徒刑。最新判決結果顯示,2018年3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又將吳英刑罰減爲有期徒刑25年。

吳英案爆發,也爲吳英與丈夫周某某如今的離婚官司埋下了伏筆。

吳英父親吳永正表示,2012年11月,周某某來到監獄找到吳英,首次提起了離婚的事。這是周某某第一次提出離婚。家人此前曾告訴吳英,2011年,周某某已與別的女人以夫妻名義同居,2012年11月,二人生下一個兒子剛好滿月。在與周某某見面後,吳英提及此事,周某某並未否認。

這是周某某第一次提出離婚。吳英之父吳永正告訴貝殼財經記者,當時,吳英提出了一個離婚條件:要求丈夫周某某拿出100萬塊錢就同意離婚。吳永正當時因爲此事還勸過吳英“得饒人處且饒人”,“周某某拿不出這麼多錢來,別把人家一輩子也耽誤了。”

第二次離婚糾紛則發生在今年。今年7月,周某某又一次提出離婚,這次周某某採取方式是起訴離婚,吳英在獄中收到法院訴訟狀,這次沒有見到周某某。

這次的離婚糾紛最終以周某某9月份主動撤訴告一段落。對此,周某某曾向媒體解釋稱,由於吳英不同意開庭等原因,無奈再次撤訴。

但根據吳永正說法,周某某撤訴的原因並沒有他本人說的這麼簡單。“我女兒接到訴狀以後,自己寫了辯狀,還要求反訴周某某。”

記者看到的吳英起訴(周某某)狀中同樣顯示,吳英應訴同時,也在蒐集資料反訴周某某。最終在周某某9月份撤訴以後,吳英於當月起訴周某某要求離婚,併發起刑事自訴,且控告周某某犯有重婚罪,並要求與之分割承擔二人債務59794萬元。

對於上述說法,貝殼財經致電吳英丈夫周某某,並向其發送短信。截至發稿,電話始終未撥通。

02

當年被凍結房產已升值

吳英名下資產、負債幾何?

記者注意到,吳英的訴訟離婚之路並不好走。

首先橫亙在吳英離婚案面前的,是300萬元訴訟費用,吳英獄中多年,資產多數已被凍結或查封,吳英本人拿不出這筆錢來。

根據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下發的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吳英、周某某的離婚糾紛一案,現已立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吳英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2989000元(298.9萬元)。同時法院限期收到通知書後七天內交納,否則按撤訴處理。

呂海波提到,吳英及其父吳永正拿不出這筆錢來,吳英曾向法院申請免交這部分訴訟費用。根據呂海波提供的浙江省東陽人民法院下發的《不準予免交訴訟費用通知書》,吳英的申請未被准予。

另外,由於本色集團的賬冊、原始憑證、會計發票等資料長期扣押在東陽市公安局,因此吳英認定的共同債務也僅是吳英自己估算出的數字,並沒有相關的文件資料作爲佐證。也就意味着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相關覈查工作也存在一定困難。

吳英在起訴狀中提到,吳英創下的本色集團後來成了吳英旗下的主體資產。經營本色集團期間,吳英擔任董事長兼法人代表,周某某擔任副董事長,二人一同經營本色集團。吳英經過覈算,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爲共同經營本色公司所欠債務共計59794萬元。吳英認爲,這些債務屬於共同債務,要求法院對其一人一半判決離婚同時進行分割。

但呂海波提到,這部分債務只是來自吳英的估算,其真實數值還需要比對具體材料後才能知道。因此,吳英同時申請調取被扣押的本色公司賬冊、原始憑證、發票等會計資料。

據悉,在吳英的刑事判決生效後,她和本色公司名下的財產就已進入處置環節,但至2021年處置工作仍在進行。

浙江省高院2012年5月公開的答記者問材料曾披露,吳英被扣押查封的資產主要有房子、汽車、珠寶、租用的店面房及倉庫內的物資等。其中,房產包括在浙江東陽的房子89套(處)、在湖北荊門市購置的房子26套(處)以及在浙江諸暨的一處房產。另外,吳英還向杭州一珠寶商購進1.2億餘元的珠寶,部分在案發後被公安機關追回扣押。

如今吳英旗下房子等資產已經溢價。據阿里拍賣網,2021年8月,本色公司名下24套房產及屋內物品二拍成功,成交價爲4712.7萬,溢價率高達近60%。

另外貝殼財經注意到,吳英獄中一直堅稱自己無罪,曾多次向最高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刑事抗訴申請書》,要求撤銷此前的刑事判決書,改判自己無罪。其給出的一條重要理由是其名下總資產已經能夠抵消總債務。

在其2015年遞交給最高檢的《刑事抗訴申請書》中,吳英稱:名下財產被嚴重低估,其名下總資產約爲9.73億元,總負債約爲5.91億元,淨資產3.82億元,即吳英的總資產已足夠償還總債務。

呂海波提供的資料顯示,2021年7月27日,最高檢就吳英申訴內容向吳英發去了回覆函,回覆函中寫道:其本人集資詐騙一案,不服原審判向本院提出申訴。本院第四檢察廳正在審查,待案件審結後,將向你寄送審查結果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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