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場正在上演“父債子還”的一幕。

由於截至起訴日,原遊族網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林奇的三名未成年子女未履行股票質押購回義務,三名子女被紅塔證券告上法庭。日前,紅塔證券公告稱,已在10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三名被告償還融資本金、利息、違約金合計2.67億元。

自林奇去年去世以來,上市公司經營正常運轉,但林奇留下的債務問題一直縈繞,林奇生前曾大比例質押股份,今年以來其名下股份持續處在凍結及解除凍結的過程中。

妻子許芬芬目前擔任遊族網絡董事長、財務負責人;同時因爲法定監護人身份,統一行使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之股東權益。今年以來,許芬芳籌劃遊族網絡股權轉讓重大事項,目前尚未有最新進展。

紅塔證券起訴林奇三子女

據11月4日紅塔證券公告,原遊族網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林奇早在2020年10月14日作爲融入方將其持有的遊族網絡股票3541萬股質押給紅塔證券,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並簽訂相關業務協議,融資借款2.3億元。

但天有不測風雲,這名80後創始人遭他人投毒,2020年12月25日因病救治無效去世。

其逝世後,林奇持有的遊族網絡股票合計近2.2億股由其未成年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繼承,林奇妻子許芬芬爲三被告的法定監護人及本案中法定代理人。因林奇死亡,《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終止。紅塔證券表示,三被告作爲質押標的證券的繼承人,在享有財產權利的同時也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購回義務。

因林奇的三名子女未償還紅塔證券融資債務,紅塔證券今年10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如下:

一、判令三被告向紅塔證券償還尚欠的融資借款本金人民幣2.3億元元。

二、判令三被告以融資借款本金爲基數,按年化8%的融資利率向紅塔證券支付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的融資合約利息,截至2021年10月28日,融資合約利息暫計算爲186.52萬元。

三、判令三被告以融資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違約金比例(日萬分之五)向紅塔證券支付自2020年12月26日至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的違約金,截至2021年10月28日,違約金暫計算爲3519.00萬元。截至2021年10月28日,本案訴訟金額合計爲人民幣2.67億元。

四、判決確認原告對質押標的證券3541萬股遊族網絡股票的折價、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由三被告承擔。

同時,紅塔證券申請對被告名下財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據瞭解,近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紅塔證券的起訴予以立案受理。目前本案尚未收到開庭通知。

債務壓力不容小覷

林奇去世後,其留下的遺產逐漸暴露出債務風險。林奇生前曾大比例質押股份,截至今年7月9日,林奇名下股份中仍有7090.83萬股處質押狀態,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爲66.48%。

林奇及其子女的部分股份今年以來也一直處於凍結或解除凍結的狀態。10月13日最新公告顯示,林奇及其子女林漓、林芮璟及林小溪名下的公司股份累計被凍結合計3796萬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合計爲2.95%。

圍繞公司控制權轉讓的傳聞此起彼伏,曾傳出買家有字節跳動、B站騰訊快手、新浪等。而根據遊族網絡回覆深交所關注函的內容顯示,作爲妻子,現遊族網絡董事長、財務負責人許芬芳,今年確實醞釀股權轉讓事項。

10月20日遊族網絡公告稱,媒體報道的“新浪擬收購公司部分股份,知情人士稱已付定金”與事實不符。許芬芳正在籌劃進行股權轉讓,有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但由於事項重大且較爲複雜,截至目前,仍未和意向方達成一致,亦未達成協議安排,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截至目前,股權轉讓事宜尚未形成具體方案,但許芬芬明確將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進行股份轉讓。

近期,遊族網絡披露三季報業績,今年前三季度遊族網絡營業收入爲25.14億元,同比下滑32.49%。公司解釋,主要因爲上年同期受國內外疫情影響,且去年同期上線多款產品,遊戲業務收入基數較高;本期公司執行聚焦戰略與精實增長策略,產品上線和廣告投放更加註重精準化和效率,相應精簡了廣告投放量而更加關注投放效率,同時老產品的營業收入是較爲穩定的,使得本期營業收入在規模上受到一定影響。

遊族網絡前三季度扣非淨利潤爲1.22元,同比大幅下滑65.49%。公司解釋,主要因爲上年同期經營性淨利潤基數較高,本期產品的經營性淨利潤較爲穩定,在追求精實效益的同時公司加大了研發項目的投入,使得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較上年同期有較大變動。

責編:戰術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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