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雙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了《關於全市第一批中小學教師違反師德師風典型案例的通報》。

據瞭解,爲貫徹落實教育部頒發的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按照全省師德師風建設總體部署,結合“雙減”以及“三違”專項治理工作,各縣(市、區)教體局依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了一批教師違反師德師風案件,通報了4 地共11名教師違規典型案例。

一、永新縣永安中學教師彭某某、李某某校外違規補課問題。

2021年 8月暑假期間,永新縣永安中學彭某某、李某某等2 名教師在沿江路小廚房旁的一棟民房內進行違規補課,涉及學生8人,計劃收取600元/人,暫未收取補課費用。彭某某、李某某2名教師受到取消今年評優評模資格、取消年度考覈及師德師風考覈評優資格、取消職稱評定及職稱晉級資格,扣除兩個月績效工資等處分。

二、泰和縣沙市初中劉某某、灌溪小學薛某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兼職問題。

2021年 9月 11日,市“雙減”辦工作組在泰和縣軒雅培訓機構暗訪時發現,泰和縣沙市初中教師劉某某和灌溪小學教師薛某在該培訓機構對學生進行“一對一”學科輔導。2人當天是第一次到機構上課,未在培訓機構領取過報酬。劉某某、薛某受到兩年內不得評優評先、全校公開檢討、誡勉談話處理,責成相關學校主要負責人向縣局作出深刻檢討。

三、遂川縣橫嶺志強希望學校教師肖某某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兼職上課問題。

2020年 9月至2021年 10月,遂川縣橫嶺志強希望學校教師肖某某在海藝琴行進行鋼琴教學,違規兼職。肖某某受到收繳違規所得、責成其寫出書面檢討、全縣通報批評、扣除半年績效工資處理。責成橫嶺志強希望學校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嚴禁教師進行任何違規違紀行爲。

四、安福縣6 名教師暑期違規補課、在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兼職問題。

2021年 7月暑假,安福縣城北學校教師孫某在家中組織本班及親屬共19名學生進行違規補課,暫未收取學生補課費用;7月 6日,安福縣城北學校教師賀某某爲巨人優學校外培訓機構推薦該校教師王某某到機構兼職代課,王某某隻代了一節課,還未領取代課金;安福縣平二小教師李某、顧某在博學苑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兼職上課,對學生進行美術、書法輔導,暫未領取上課報酬;安福縣嚴田中學教師彭某某在廣誠教育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兼職,被督察組發現時,彭某某從後門逃離。李某、顧某、王某某、賀某某、彭某某受到全縣通報批評處理,孫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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