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1月8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六公宣) 近日,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瓜埠派出所交通巡防中隊民警在轄區的紅光村滁河閘十字路口開展集中夜查行動,現場查獲涉嫌酒駕人員吳某。在查出吳某血液含酒精時,他竟然辯稱菜裏有酒。

經瞭解,當晚民警在紅光村滁河閘十字路口設卡,對往來車輛逐一進行檢查。19時30分許,執勤民警發現有一輛銀色麪包車由西向東駛來,在距離設卡口50米左右,突然車速變緩,慢慢往路邊停靠,民警立即上前對其進行快速檢測,結果檢測棒發出紅色報警。

面對民警詢問,吳某說:“我沒喝酒,晚飯燒的蝦子放了點酒!”民警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吳某的呼氣酒精含量爲35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違法行爲。

面對檢測結果,吳某依舊稱自己是喫了有酒的燒蝦,並沒有喝酒。這時民警說:“有疑異,我們可以帶你去醫院抽血檢測。”吳某頓時沒了底氣,最終承認在當天中午,與幾個工友一起喝了點酒,想着回家的路途很近,就大膽開車上路了。

11月3日,吳某因酒駕被判處罰款1000元、記12分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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