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刚,最高法重磅出手,事关房屋买卖!

每经编辑 彭水萍

据新华社微博,最高人民法院9日对外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严审合同效力,整治虚假房屋买卖诉讼为逃废债务、逃避执行、获得非法拆迁利益、规避宏观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竞拍成功,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显示,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暨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表示,要整治重点领域虚假诉讼。《意见》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了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整治工作要求。2017年至2020年,查处执行异议之诉虚假诉讼年均增速高达61.11%。《意见》要求严格审查执行异议之诉全案证据,审慎对待当事人自认,严防当事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的现象有所抬头。《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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