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的決策部署,按照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工作安排,近日,司法部印發通知並制定了經商辦企業禁業清單,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規範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作爲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重要政治任務和推進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的關鍵環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着力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司法行政鐵軍。

禁業範圍主要涉及領域爲司法行政幹警所在單位管轄的業務範圍和可能影響幹警公正履職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明確司法行政系統廳局級以上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範圍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司法部和地方黨委組織部相關規定執行。各地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及監獄、戒毒所廳局級以下領導班子成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單位管轄區域和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司法行政幹警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司法行政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從事可能影響幹警公正履職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不得與幹警所在單位和管轄單位發生直接經濟關係。

司法部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認識規範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規範工作,堅持把規範政法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爲作爲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細抓好任務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可以根據禁業清單,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禁業清單。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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