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款遇上“被投保”,這份保險到底保什麼?

有不少消費者在黑貓投訴等平臺反映稱,自己向金融機構進行借款並還款一段時間後發現其還款中包含“未知”保險費用,向借款業務員諮詢後被告知:這份保單爲融資性信用保證保險,是爲個人客戶提供信用增值的保證保險,輔助客戶從金融機構獲取無抵押貸款。

聽到此類回覆,不少消費者都認爲自己是屬於在不知情下“被投保”,那麼事實到底如何呢?

問題一:何爲信用保證保險?

首先,普惠金融機構與傳統金融機構服務不同,覆蓋的客羣也不同。對於不少客羣尤其是小微企業主來說,無抵押、無擔保、無信評的他們很難從傳統金融機構進行貸款。

2020年4月人民銀行在其發佈的《信貸支持實體經濟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報告》中稱,小微貸款規模將持續較快增長。小微作爲實體經濟主要載體,融資規模仍有很大缺口,信用保證保險是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普惠金融滲透毛細血管的有力工具。因此,以融資擔保、融資諮詢、小額貸款等業務爲主的金融機構應運而生。在這樣的環境下,信用保證保險也隨之誕生,作爲增信服務爲有借款需求、但無法提供擔保或者抵押的客羣進行借款。在保單生效期間,當借款人還不上貸款時,就由保險公司出面代爲還款,待借款人資金週轉難題解決後繼續還款。

問題二:如何保證自己不會遇上“不知情投保”?

除卻對於借款服務中的保單產生疑問,不少消費者也會陷入沉思,一開始在向借款人員諮詢和溝通的過程中,自己爲何沒有相關記憶,面對簽約期間繁複的審覈流程,自己是否真的做到所知所明。

對此,今年6月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下發《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的規定:要求雙錄範圍覆蓋新車車險以及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即借款業務員要與消費者面對面溝通,在取得消費者同意後,對銷售過程關鍵環節和內容以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予以記錄。

目前,大多數金融機構都已在政策推行下建立起可回溯管理工作機制及管理信息系統。以實現全面保護客戶知情權、充分享有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可以說“雙籤雙錄”的政策實施是對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的雙向保護,便於在消費者維權或訴訟時,釐清彼此之間的責任,這對於信貸市場環境的健康穩定發展有着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楊帆 SF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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