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上海,編輯 阿榮)訊,貝特集團週五早上宣佈該公司延緩上市,並退還發售股票所募集的款項,這也是今年首例公司IPO被迫延緩。

貝特集團是一家主要從事設計、開放、製造和銷售各類常用家居必需品,包括洗衣用品、家居清潔用品和廚房用具的企業。其主要業務是以出口爲主,主要銷往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此前,該公司已在去年的5月、11月分別遞表,但均未通過。

根據招股書,貝特集團於10月30日至11月5日期間進行招股,計劃發售1.25億股,其中90%爲國際發售、10%爲公開發售,另有15%超額配售權。每股招股價介於1.00港元至1.20港元之間,最多募資約1.50億港元。

招股書還提到,目前貝特集團市值爲5億至6億港元之間,值得關注的是,智富、國泰君安等7家包銷商佣金達10%。除包銷佣金外,加部分上市費用及交易費用的總額約4070萬港元,將佔到該發售價所募資金額的29.6%。

然而貝特集團對高額的上市費用解釋稱,該公司提供分銷佣金高於一般企業,因爲小公司IPO活動可能不會在第一時間引起投資者的注意,因此該公司希望通過高額的費用讓分銷商可以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向潛在投資者進行推銷。

據招股書,香港證監會要求公司在上市前向香港證監會披露包銷商名單和佣金、新股定價、股份分配等信息,以及承諾上市後12個月內每月報告募資所得款項的使用。

這或許與香港證監會、香港交易所於5 月 20 日刊發了《有關涉及首次公開招股的失當行爲的聯合聲明》有關,該聲明提及“欠缺穩健且具透明度的股份配售安排及價格探索過程”、 “異常高昂的包銷佣金及可疑的安排”被列入失當行爲。

香港特區監管機構當時指出,對於部分公司IPO中,一些公司存在利用IPO的配售部分,將股份分配予控制人,藉此已滿足《上市規則》的首次上市規定,並在隨後公司上市之後,達到操縱市場的目的。

與此同時,該監管機構還表示,部分公司在IPO過程中,可能存在包銷佣金及其他上市開支的一部分被用作爲某些安排提供部分資金,而這些安排旨在滿足《上市規則》下有關足夠的投資者興趣、最低市值及足夠數目的股東的首次上市規定,或進行“唱高散貨”計劃。根據相關數據,目前港股市值低於6億元的IPO項目的平均包銷佣金率,由 2017年的約 4%大幅上升至 2020年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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