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喫羊肉米線被驗出吸毒,3人大呼冤枉!真相竟然是這樣......

每經編輯 杜宇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縣公安局白馬派出所民警在辦理一起治安案件時,對5名違法嫌疑人進行尿檢,發現有3名嫌疑人尿檢結果呈陽性。得知結果後,3名嫌疑人大呼冤枉,稱自己絕對沒有吸毒。

經過觀察與覈實,民警發現3名嫌疑人確實沒有吸毒史與吸毒的症狀。

那這是咋回事呢?民警一時也不解。

正在這時,一名嫌疑人表示,3人上午相約去一家羊肉店喫過米線。這句話給了民警啓發。

隨後,根據嫌疑人提供的線索,辦案民警即刻聯合米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該羊肉店進行突擊檢查,在該店廚房弄堂裏查獲罌粟果若干。工作人員對該餐廳進行抽檢,湯料檢測結果呈陽性,含有罌粟成分。民警及現場工作人員立即對抽檢樣品進行了查封。

辦案民警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隨即對其他同類店鋪開展突擊檢查,在另外一家羊肉湯鍋店的湯中檢驗出含嗎啡實測值爲143微克/千克。

據店主交代,爲了讓羊肉湯味道更加鮮美,他向湯內放了罌粟。因爲聽說有人向羊肉湯內放罌粟而被抓,自己也非常害怕,但由於心存僥倖,認爲不容易被發現,還留下了一袋罌粟殼繼續使用,沒想到民警這麼快就找上門來。

目前,涉案人員因涉嫌生產有毒食品罪,被米易公安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該事情引發網友熱議:

商家在火鍋裏放罌粟怎麼處罰

在火鍋中加放罌粟殼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國《刑法》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新聞、網友評論、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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