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佈4篇違法廣告 “葉檀財經”被罰款16萬 

據悉,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於2021年5月14日對上海葉檀金融信息服務工作室開展調查,發現當事人分別於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期間在“葉檀財經”微信公衆號發佈標題爲《急!大漲8倍重大市場紅利機不可失!》等4篇文章。文章旨在宣傳葉檀財經城市合夥人項目,目的是招募葉檀財經在當地城市的代理分銷商,代理分銷葉檀的付費理財教育課程,獲得葉檀財經給予的高額佣金回報。當事人廣告主要內容有:“蚌埠合夥人在2020年下半年,不到6個月時間創造了五十多萬的總業績,營收達到17萬”“但可以告訴你我們某個合夥人的營收,他分發一個晚上的產品,六位數營收。坐在家中,動動手指,僅此而已”。廣告內容沒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提示,並存在暗示保證收益的內容。上述4篇廣告均由“葉檀財經”微信公衆號編輯團隊自行撰稿發佈,無廣告費用產生。

據瞭解,當事人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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