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原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原副主任張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洋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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