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有了頂層設計,我們梳理了這些政策亮點

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有了頂層設計。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1月23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自然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介紹,《意見》重點明確了“參與機制”“重點領域”“支持政策”等3個方面的政策創新。

明確3種不同參與方式

以往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相關政策措施往往散見於不同部門、不同地方的各類文件當中,系統集成不夠,造成社會資本方獲取信息困難,對於可以參與的內容、參與的方式、參與的程序不夠清晰,未來不可預期,導致投資渠道不夠暢通,有時甚至觸碰紅線。

此次《意見》鮮明提出參與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允許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開展生態產品開發、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等,對生態保護修復進行全生命週期運營管護。

明確了可以選擇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公益參與等3種不同參與方式,並通過利用獲得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或者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產業、申請核證碳匯增量並進行交易、經政府批准的資源綜合利用等獲取投資回報。

提出了科學設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合理制定生態保護修復方案,並通過市場公開競爭的方式選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修復、經營主體,確保公開透明,讓每一個有能力有意願參與的市場都有公平參與並獲得回報的機會。進一步明晰了社會資本參與的內容、方式、程序,爲社會資本充分掌握信息、理性分析研判、公平公正公開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提供了保障。

涉及6大重點領域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生態文明建設的整體視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論斷,強調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

因此,《意見》不是從特定生態問題而是從生態系統的角度,明確了社會資本可以參與自然生態系統、農田生態系統、城鎮生態系統、礦山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等各種類型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並鼓勵和支持全過程參與,探索發展生態產業。

這些領域,覆蓋了生產、生活、生態各類國土空間,充分體現了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生態要素的關聯性,引導社會資本用系統思維參與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

同時,《意見》還特別強調,重點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以政府支出責任爲主的生態保護修復,獲得相應的生態產品價值回報或者政府投資。對於有明確責任人的生態保護修復任務,由相關責任人依法履行義務,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當然相關責任人也可以向社會購買生態修復的專業服務。

充分釋放政策紅利

《意見》在總結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政策措施基礎上,從規劃管控、產權激勵、資源利用、財稅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明確相關政策,充分釋放了政策紅利。

在規劃管控方面,將生態保護修復及後續產業發展的空間需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允許碎片化零散耕地、園地、林地及其他農用地通過空間置換和優化佈局進行整合,爲修復區域內的用地佈局優化提供了依據。

在產權激勵方面,明確對集中連片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主體,可以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相關產業開發;完成生態修復的社會主體,可以優先在完成修復的建設用地規模內獲得自然資源開發權益,並從相關產權關聯權益中獲得豐厚回報。

在資源利用方面,明確依據方案及其工程設計,對於施工中產生的剩餘土石料等資源,可以進行綜合利用,或者從交易中獲得回報。同時,《意見》還明確了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財稅支持、金融扶持政策。

關注1

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實現跨地區跨部門獎懲聯動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司長周遠波介紹,爲了保證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意見》,提出的各項政策能夠落地落實,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提出了三個層面的要求。

首先各地區要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納入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劃,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同時,要暢通渠道,聽取訴求,保障社會資本的合法權益,增加社會資本的投入信心。

其次,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強化工作統籌,制定生態保護修復的規劃,明確修復任務,科學設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並確定生態保護修復的目標及自然資源資產配置的要求。

各有關部門和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相關配套的政策和措施,細化操作程序,形成協同推進的工作合力。

在支持市場主體發展上,發揮骨幹企業的帶頭引領作用,搭建混合所有制企業等合作平臺,促進各類資本和產業協同。同時,鼓勵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理論和方法等基礎研究,探索導向明確、路徑清晰、投入持久、回報穩定的資源導向型可持續發展模式;強化人才培養,加強科研人才的梯隊建設。

此外,優化監督服務。搭建信息服務平臺,彙總發佈各類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及投資需求;加強督察和執法,全程全面依法監督,嚴格規範行爲,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實現跨地區跨部門獎懲聯動。

關注2

賦予生態保護修復主體三項權利

王廣華介紹,《意見》在現有的實踐探索基礎上,從規劃管控、產權激勵、資源利用、財稅支持、金融扶持五個方面,明確了相關支持政策。

其中,在產權激勵方面,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賦予生態保護修復主體一定的權利。一是使用權,《意見》規定了對集中連片開展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允許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旅遊、康養、體育,包括農業設施的產業開發;二是優先權,對社會資本投入並完成修復的國有建設用地,如果用於經營性用地建設項目的,在同等條件下,該生態保護修復的主體在公開競爭中具有優先權;三是轉讓權,社會資本投資修復並依法獲得的土地、海域的使用權等相關權益,在完成修復任務後,可依法依規流轉並獲得相應的收益。同時,《意見》還明確提出,釋放產權關聯的權益,這些產權關聯權益同樣具有比較高的含金量。

關注3

如何防止不良企業以生態修復爲名大搞開發?

周遠波表示,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是一項具有開創性的新工作。一方面,需要政策激勵,精準施策,努力打通堵點,解決難點,增強社會資本投入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要明確政策底線,強化底線思維和管控措施,防範各方面的風險。

《意見》在這方面也作出了部署和要求。

在工作原則上,強調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發揮政府規劃管控、政策扶持、監管服務、風險防範等作用,統一市場準入、規範市場秩序,嚴禁借生態保護修復之名行開發之實,嚴禁突破耕地保護和生態紅線,嚴禁各類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特別是在耕地保護上,明確要求落實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

在工作保障機制上,加強監管服務。要求加強督察和執法,全程全面依法監管,嚴格規範行爲,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實現跨地區跨部門獎懲聯動,嚴防以生態修復之名來行開發之實。對修復過程中涉及地理、生態、生物等方面敏感信息的採集、處置和使用,都應該按照相關規定來執行。

在具體工作安排上,做好制度的設計。比如,在《意見》中提到的社會資本參與礦山生態修復涉及的廢棄土石料的利用,在河道疏浚中涉及的淤泥、泥沙等利用方面的政策問題,《意見》從合理性、規範性和操作性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關注4

如何調動金融機構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積極性?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規劃財務司負責人郝雁玲介紹,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資金投入量大、週期長、見效慢。但同時,生態保護修復具有三大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近年來,國家林草局積極和金融機構合作溝通,解決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遇到的融資難、融資貴和融資慢等問題。

比如從2015年開始,國家林草局以國家儲備林建設爲突破口,先後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銀行支持林草業的作用,建立與兩行的長期合作機制,共同創新貸款長週期、寬限期和低利率的金融產品。

長週期,即目前儲備林建設的貸款期限最長達到30年,前8年是寬限期,只付息、不還本,從第9年開始還本付息。利率按照銀行當期基準利率計算,資本金最低可以達到20%。“應該說,國家儲備林貸款是到目前爲止林草業比較優惠的金融產品。截至今年8月份,全國共建設儲備林達到了6561萬畝,其中利用國開行、農發行兩行的建設貸款建設國家儲備林達到2181萬畝,差不多佔了1/3。從2015年開始,兩行累計授信達到2420億,實際發放貸款也達到了737億。”

在社會資本參與和金融機構支持的情況下,國家也積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比如在造林、種苗、科技支撐、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投入。另外,中央預算內投入造林的可以作爲國家儲備林的資本金進行投入,通過財政補貼來進行支持。目前除了開發性、政策性銀行,不少商業銀行也積極參與林草業建設,特別是擴大到林業生態保護修復、生態產業、基礎設施、精準扶貧等領域,開創了綠色金融支持林業生態建設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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