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北京、上海、重慶、河北、江蘇、安徽、江西、湖北等多個地方都增設了育兒假。

作者:彭寧鈴

“北京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上海生育假增至60天另享育兒假”“陝西三孩產假擬增至350天”“湖北再增產假60天”……近期,多地規定延長產假、增設父母育兒假,引起社會熱議。

多地增設育兒假 休假不得辭退、降工資

此次,據不完全統計,北京、上海、重慶、河北、江蘇、安徽、江西、湖北等多個地方都增設了育兒假。

早在今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允許一對夫妻生育三個子女後,各省級行政區已開始陸續修訂本地計生條例,提出落實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並在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加大生育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11月26日,北京通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其中規定,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滿3週歲前,每人每年享受5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年按照子女滿週歲計算。夫妻雙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調整延長生育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

上海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3週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5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在重慶等地,育兒假還可選擇休假方式。重慶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職工,在產假或者護理假期滿後,經單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1週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6週歲前每年各累計休5至10天的育兒假。

在陝西,陝西省司法廳關於《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公告顯示,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1至3週歲期間,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不低於30天的育兒假。該意見徵求截止日期爲11月27日。

多地延長產假,增設男性陪產假

除了育兒假,多地還對產假進行了延長。此外,父親在家庭生育支持中的缺位也引起重視,多地增設男性陪產假

北京規定,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產假15日。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將其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工資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女方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

在浙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60天,總計158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90天,總計188天。浙江強調,該產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給予其他優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的規定不變。

江西今年9月29日通過新修訂的《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增加產假90日,達188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30日,男性陪產假增加15天。

江蘇於2021年9月29日通過新修訂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還調整了原有產假和陪產假政策,爲延長產假設置了下限。江蘇規定,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不少於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不少於15天”。

此外,陝西的計生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稿還明確給予了三孩產婦更大的產假力度:女職工生育三孩的,再給予半年獎勵假,其配偶增加護理假15天。

陝西擬規定,女職工生育孩子滿1週歲前,所在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所在單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的,經單位與本人協商,可以給予3個月到6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比照生育津貼標準發給津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有媒體計算,根據陝西征求意見稿,未來陝西生育三孩的產婦也許可以休法定產假大約350天(98基礎產假+60天+10天孕檢獎勵+半年三孩產假)。

延長婚假、靈活休假制度

再婚夫妻還可再生三孩

除了育兒假、產假,安徽、湖北等地還對婚假予以延長。11月19日,安徽省通過新修訂的《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不止對育兒假、延長產假作了規定,還提出,對於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0天。該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北也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上海還規定,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二婚生育,是否受到此前生育影響?上海通過修訂版《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表示,上海市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並簡化認定情形,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併計算。

浙江也表示,再婚夫妻再婚後可以再生育三孩,不再受其婚前生育情況的限制。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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