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購物APP未經許可讀取手機剪貼板是否違法?法院:侵害用戶隱私權

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購物APP未經用戶許可讀取手機剪貼板的案件進行了判決。法院認定,該APP侵害了用戶的隱私權。

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已於11月1日施行。廣州互聯網法院法官李明表示,手機剪貼板可能含有用戶不願爲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應納入私密空間的範疇。互聯網平臺應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責任義務,對獲取的個人信息安全負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未經同意讀取剪貼板系違法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消息,林某在使用“好購”公司運營的“好購”APP時發現,該APP存在未經用戶同意監測、收集手機剪貼板信息的情形,並提供了自行編寫的《“好購”APP讀取剪貼板信息技術分析報告》和某司法鑑定所出具的鑑定意見。

林某認爲,剪貼板可以存儲個人身份證號、手機號、照片等涉及隱私的個人信息,但“好購”APP的《隱私政策》並無收集手機用戶剪貼板信息的相關說明,也未履行告知提醒義務徵得用戶同意,“好購”公司的行爲侵害其個人信息權益及隱私權。林某隨後將“好購”公司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要求該公司停止侵害並刪除未經許可收集的信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失1元。

被告辯稱,爲了提升用戶體驗,“好購”APP需獲取剪貼板數據,但僅將符合格式要求的數據上傳網絡服務器分析並匹配對應的商品,如有對應的商品則進行跳轉,如無對應的商品則丟棄不存儲。

在該案中,“好購”APP是否侵害林某隱私權、如構成侵權該公司應承擔何種侵權責任,成爲了案件的審理要點。

法院認爲,因涉案事實發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因此按《民法總則》相關條例認定, “好購”APP存在監測、讀取剪貼板信息的行爲,“好購”公司作爲“好購”APP的實際運營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未向林某主動告知上述情況且未經林某許可,存在過錯,依法應向林某承擔侵權責任。

爲此,法院判定“好購”公司承擔責任的方式爲向林某出具書面道歉聲明。但就林某訴請“好購”公司刪除已經收集的個人信息的訴請,因其未明確要求刪除的具體內容,該訴請不具有可執行性,法院未予支持。

手機剪貼板屬個人私密空間

在上述的案件中,“好購”公司讀取的是符合格式要求即兩個“€”符號之間的剪貼板數據,法院注意到原告訴請的內容實際上屬於隱私權保護的範圍,進而根據隱私的內涵和私人空間的定義,認定手機剪貼板屬於個人私密空間。

法院認爲,手機剪貼板作爲手機存儲空間的一部分,具有私人支配性,且手機剪貼板的存儲內容多樣,除了可以存儲商品鏈接等非個人信息外,還可以存儲身份證號、手機號、銀行卡號等涉及隱私的個人信息,即手機剪貼板可能含有用戶不願爲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應納入私密空間的範疇。

“好購”公司未經用戶許可以技術手段侵入林某虛擬私密空間,給林某的生活安寧造成一定的侵擾和不安,法院據此認定“好購”公司的行爲屬於以侵入私密空間、侵擾私人生活安寧的方式侵害林某隱私權的行爲,從而實現了對林某民事權益的保護。

事實上,手機APP讀取剪貼板的行爲由來已久。爲了表現對隱私的重視,蘋果在iOS14系統中增添了檢測手機APP讀取手機剪貼板的提示。一旦手機中的APP讀取剪貼板,iPhone就會彈出通知:“A應用複製自B應用”。如此一來,用戶就知道哪些App可能在跟蹤自己的信息。

許多用戶反映,使用此功能後,才發現許多APP正在悄無聲息地讀取自己的手機剪貼板。其中,生活購物類APP對剪貼板的讀取尤爲頻繁,用戶需將相關購買鏈接複製到手機剪貼板,再手動切換至購物APP才能打開,但在電商平臺的隱私政策中並未告知用戶會讀取手機剪貼板。

今年11月1日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明示處理的目的、方式和範圍。

廣州互聯網法官李明表示,互聯網平臺、手機APP作爲個人信息處理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時應當按照隱私政策,以用戶知情同意爲前提,主動告知收集的個人信息種類,自覺履行《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規定的責任義務,對獲取的個人信息安全負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作者:張雅婷,實習生張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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