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以書面形式就勞動法律保障監督問題發出提示、意見、建議,是“立此存照”、有據可查的正式文書,比口頭形式更具正規意義和實際效果。

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溫暖行動”服務月活動開展之際,陝西省總工會近日發出《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全省快遞企業要切實保障快遞員羣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業持續健康發展。(11月26日《工人日報》)

陝西省總工會此舉,再度引起讀者對工會“兩書”制度的關注,認爲是新的發展。

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係契約化、多樣化、複雜化,催生了工會“兩書”——《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制度的建立。這一制度旨在當工會發現用工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時,以書面形式向用工單位提出意見、建議,要求用工單位進行改正。否則,工會可以向勞動執法部門提出報告,建議勞動部門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查處。

工會“兩書”制度不是工會組織的“自說自話”、一家之言,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中國工會章程》而設立的,是名正言順的依法辦事。在這個問題上,用工單位、勞動部門都不能輕視、無視,這也正是工會實施勞動法律監督的“底氣”所在。

說陝西省總工會此舉是“兩書”制度的新發展,是指在他們在意見書、建議書之外,又創新了提示函,可以理解爲工會爲勞動者維權行動的“關口前置”——先提示,再建議,誠可謂“先禮後兵”,“勿謂言之不預”。

陝西省總工會的提示函明確提出了8條注意事項,涉及勞動報酬、用工形式、勞動安全、社會保險,以及關心關愛快遞員、支持工會工作、開展民主管理和集體協商,可謂面面俱到,卻又處處點到“關節”。譬如,在用工形式方面,提出“鼓勵企業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員工比例;依法保障勞務派遣、外包形式勞動者權益”。這在快遞行業勞動關係普遍模糊的背景下,很有現實針對性;又如,提示函提醒快遞企業,“在制定修訂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工資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時,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並告知勞動者”,“響應工會或勞動者代表提出的協商要求,開展集體協商並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這些提示,對於快遞員羣體無疑是非常現實的權益問題,也是提醒快遞平臺必須引起重視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提示函“超越”了限於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建議書的內容,提出了與勞動者權益、工會工作密切相關的更廣泛的話題,是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進一步深化的有力推動,爲日後開展工作打下了基礎。

工會以書面形式就勞動法律保障監督問題發出提示、意見、建議,是“立此存照”、有據可查的正式文書,比口頭形式更具正規意義和實際效果。各級工會都應該充分運用好這個制度,結合自身職責,主動加強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協作,發揮好各方面積極性,協調推進,形成合力,並在新的實踐中不斷摸索、總結新的做法和經驗,切實充分發揮工會勞動法律保障監督作用,更好地爲職工羣衆服務。

□張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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