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拒不落實監管要求,上交所萬字長文處分大連聖亞有關責任人

新京報訊(記者 鄭藝佳)11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大連聖亞旅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聖亞”)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涉及人員包括大連聖亞時任董事長楊子平、大連聖亞時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毛崴、大連聖亞時任財務總監褚小斌和時任董事會祕書龐靜。在這份約9700字的處分決定書中,上交所對大連聖亞此前的問題進行了一一回應。

2020年,因賣出52只企鵝成功“挽救”業績,大連聖亞引來上交所問詢,雙方就企鵝銷售問題展開“交鋒”。然而,截至今年7月13日,大連聖亞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回覆上交所再次發出的問詢函,在年審會計師提交的更正後的收入扣除專項意見中,明確表示應當扣除企鵝銷售相關的收入1876萬元。扣除後,大連聖亞的主營業務收入金額爲8401萬元,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上交所方面對此表示,大連聖亞在臨近年度報告披露時間仍未準確覈實並披露相關財務經營情況信息,未按規定進行營業收入扣除,對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是否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的披露不真實、不準確,前後披露內容存在重大不一致,嚴重誤導投資者對公司是否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預期,影響投資者知情權。

在披露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告時,大連聖亞也被指違規。據公告,上交所於7月20日決定,自7月22日起對大連聖亞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明確告知大連聖亞應當按照規則要求,在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前一個交易日作出公告。在此前的7月14日,上交所已向大連聖亞發出關於營業收入扣除及停牌事宜的工作函,明確告知大連聖亞上述信息披露要求,但大連聖亞拒不履行相關披露義務。截至目前,大連聖亞仍未就上述事項進行公告。

此外,7月15日,名爲“精彩聖亞”的公衆號發文,質疑上交所監管問題。在本次公告中,相關事件也得到上交所回應。上交所明確指出,大連聖亞信息發佈不公平,拒不落實監管要求。

據上交所表述,7月15日晚間,大連聖亞擬提交董事會、監事會決議等公告文件中的部分事項缺乏規則依據、不屬於應當披露的公告信息,相關內容包括質疑年審會計師出具的更正後的收入扣除意見、不認可上交所披露未經大連聖亞蓋章的上述收入扣除意見等。

對此,上交所已作出監管提醒並反饋審覈意見,告知大連聖亞相關公告經修改後可正常披露。大連聖亞也表示,當日不再提交董事會決議公告和監事會決議公告。但在其後,大連聖亞仍通過微信公衆號發佈了未經修改的上述公告文件,相關信息發佈不公平且拒不落實監管要求,至今未予整改。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原“精彩聖亞”公衆號已於11月25日進行賬號遷移。目前,原“精彩聖亞”公衆號已顯示爲“未命名公衆號”。

值得關注的是,大連聖亞在信息披露方面,相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時還有多項違規行爲,包括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前後披露不一致;未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完整披露部分董事的異議;關聯交易、董事會決議等多項信息披露不規範。

對於上述違規行爲,上交所方面認定楊子平、毛崴、褚小斌和龐靜對大連聖亞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相關申辯理由不能成立。在公告中,上交所還明確表示“大連聖亞長期、多次不配合監管”“通過非法定渠道進行信息披露”“2019年以來,大連聖亞信息披露嚴重失序,存在多項違規情形”,並指出大連聖亞提出的監管人員干涉公司正常經營、阻擾信息披露的相關情況並不屬實。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楊子平、毛崴、褚小斌予以公開譴責,對龐靜予以通報批評。上交所方面表示,大連聖亞應當引以爲戒,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規範運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