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溫嶺市管道燃氣公司不執行政府指導價,違法向企業、村集體、個人超標準收取預埋費共240餘萬元,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12月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瞭解到,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溫嶺市管道燃氣公司向用戶退還全部多收價款,並作出罰款120.68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溫嶺市市場監管局在涉企收費專項檢查中發現,溫嶺市管道燃氣公司在開展居民管道燃氣工程安裝施工業務時存在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收費的行爲,涉嫌違反《價格法》第12條的規定,該局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間,溫嶺市管道燃氣公司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超標準收取企業、村集體預埋費39筆,涉及7325戶,多收價款2007200元,個人10戶,多收價款2800元,合計多收價款2010000元;同期,當事人收取預埋費時屋型適用錯誤,排屋按別墅類別收費,涉及518戶,多收價款259000元;未通氣存量住宅改造費按預埋費收取336戶,多收價款144600元。以上共計多收價款2413600元。

根據《價格法》第12條,溫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市管道燃氣公司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對居民用戶多收管道燃氣配套設施建設費的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