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拿大鵝實體店無法退貨?被約談後仍無明確解釋

知名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這幾天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一位上海市民因質量問題要求加拿大鵝退貨時,卻被告知“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賣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款”。12月1日,加拿大鵝發表了聲明,但聲明內容並未得到廣大消費者的理解。記者隨後致電加拿大鵝北京地區三家門店,店員對是否能退貨均未給予正面回應。當天,上海市消保委約談了加拿大鵝,要求加拿大鵝在12月2號中午前提交《更換條款》的正式說明。

近日,消費者賈女士花11400元高價購入加拿大鵝羽絨服,回到家中,她發現衣服縫線粗糙,線頭、脫線問題處處可見,面料還有刺鼻異味。甚至連最能代表品牌形象的logo也出現問題,中心太陽處多繡了一根弧線。

賈女士表示,購衣時曾被店員要求籤署“更換條款”,條款顯示“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10月28日,賈女士向國金中心加拿大鵝門店店長投訴,店長稱沒有權力退貨需要總公司解決。11月14日,賈女士撰寫了一份郵件,並將衣服的細節照片等憑證一同通過郵件附件的形式,發給加拿大鵝的檢測中心郵箱。但隨後,總公司在回信中告知,現在加拿大鵝方面不再通過照片提供產品認證。賈女士在多次與門店、商家,甚至通過郵件與總公司溝通中,處處碰壁。

事情發酵後,有記者針對是否能退貨一事致電加拿大鵝北京三里屯店和重慶IFS快閃店,得到的回覆是,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是“中國區域通用的條款”;這是因爲顧客在購買時候看到的東西是“實體物品”,所以不可以進行退貨,不過門店14天之內可以換貨一次。而線上比如淘寶店消費者看不到貨,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

對於品牌這種規定,不少消費者認爲是“霸王條款”。“現在在實體店買衣服,只要吊牌不摘,不影響銷售,基本上都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經常在商場購物的北京市民王女士說,近兩年她已經在商場退貨數次,店員都會積極配合,這已經成爲廣大消費者和品牌的共識。

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廣播電視總檯曾聯合發出倡議,倡議廣大實體店經營者積極參與7日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約談了加拿大鵝(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公司派外部律師、高級客戶體驗經理和國金門店店長參加了本次約談會。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約談反映加拿大鵝參會人員對專門店“更換條款”的具體含義並不瞭解。參會人員所表述的公司退換貨流程與消費者反映的實際情況多有出入,針對中國大陸以外區域加拿大鵝專門店退換貨條款是否與中國大陸相一致,加拿大鵝參會人員表示不知道,加拿大鵝參會人員也確認了在加拿大鵝官網上30日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條款,並表示該條款不適用於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條款。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已要求加拿大鵝在12月2號中午前提交《更換條款》的正式說明。

當天,加拿大鵝在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專門店售出的每一件產品在交付前均由受過專業訓練的銷售人員進行質量檢查,並需由顧客現場確認。產品在交付後,若出現質量問題,符合加拿大鵝保修政策的,可以享有終身材料和工藝保修服務。

但聲明發出後,不少網友表示並不理解。“如何界定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門店到底能不能退貨?”……針對網友的疑問,記者12月1日下午3點分別致電加拿大鵝北京三里屯太古裏店、北京老佛爺百貨店、北京SKP店,對於是否能退貨,北京三里屯太古裏店和北京老佛爺百貨店的店員表示,需要添加門店微信,相關工作人員會在微信上解釋,但記者以顧客諮詢的理由申請好友後,截至當天下午6點還未被通過好友申請。北京SKP店的店員則表示在留下電話號碼後,相關市場部人員會給予回覆,截至發稿前記者同樣未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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