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新電子煙監管來了!參照捲菸, 設置行業過渡期,國家菸草專賣局如此說……

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天(12月2日)下午,國家菸草專賣局舉行政策吹風會,介紹依法加強電子煙等新型菸草製品監管有關情況,並進一步明確電子煙的法律屬性、監管主體、監管範圍等。

電子煙屬於新型菸草製品,參照捲菸進行監管

據中國政府網報道,11月26日,國務院發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條例明確,電子煙等新型菸草製品參照本條例捲菸的有關規定執行。吹風會上,國家菸草專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決定》,各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作爲監管主體,依法對電子煙等新型菸草製品進行監管。

納入監管範圍的產品主要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電子煙用菸鹼等。

央視新聞報道,此次吹風會還進一步明確,加熱捲菸屬於捲菸,已納入捲菸管理。同時,我國目前未批准加熱捲菸在境內上市銷售,任何市場主體不得非法經營加熱捲菸。

國家菸草專賣局新聞發言人劉培峯表示:電子煙與傳統捲菸在覈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屬於新型菸草製品,參照捲菸進行監管,能夠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相銜接,也是目前世界上主要國家和地區對電子煙等新型菸草製品採取的監管方式。

《電子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相關市場主體須取得許可證

據國家菸草專賣局官網消息,《電子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於12月2日起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從事電子煙生產、批發和零售業務的市場主體須相應取得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電子煙產品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前,應當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對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並納入電子煙產品目錄;設立電子煙生產企業、電子煙代加工企業、電子煙品牌持有企業和電子煙用菸鹼生產企業,必須經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並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覈准登記。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提出,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並禁止銷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煙液的電子煙。

央視新聞報道,國家菸草專賣局新聞發言人劉培峯表示,各類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可於2021年12月6日到21日,登錄國家菸草專賣局政府網站,按照相關要求,按時如實報送企業和產品相關信息。

加強電子煙行業監管:設置過渡期

吹風會上,國家菸草專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雖已開始施行,但《電子煙管理辦法》和電子煙國家標準仍未最終制定出臺,因此在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標準等正式出臺實施前,設置過渡期。

過渡期內,現有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可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現階段各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暫不受理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生產、零售的許可和產品登記申請,暫不受理持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市場經營主體新增電子煙零售業務許可範圍的申請;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暫不核發各類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

同時,現階段各類投資者暫不得投資新設電子煙生產經營企業;現有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暫不得新建或擴大生產能力,暫不得新設電子煙零售點和上市新產品,暫停新的電子煙進口。

國家菸草專賣局新聞發言人劉培峯表示,過渡期結束後,獲得准入許可、產品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煙生產經營主體方可開展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

盤面:電子煙概念股由跌轉漲

消息面上,12月2日,電子煙《徵求意見稿》出臺,午後電子煙概念股由跌轉漲,截止今日收盤,思摩爾國際達51.95港元/股,漲幅近15%,中國波頓達5.24港元/股,漲幅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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