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持續嚴查跨境賭博資金非法轉移。

爲有效震懾參賭涉賭行爲,遏制跨境賭博高發勢頭,12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集中對10起個人非法買賣外匯用於跨境賭博的案例進行了通報。

本次爲今年第三批涉賭資金非法匯兌案例通報,通報的10起案例均爲2020年至2021年外匯局處罰的個人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案件,個案罰款金額均在15萬元人民幣以上。在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爲的同時,外匯局協同相關部門將涉案主體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並在日常監管中重點關注。

外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涉案個人主要通過地下錢莊、POS機刷卡等方式完成資金非法匯兌,運作手法隱蔽、多樣,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

本次通報的案例中,罰款金額最大的爲浙江籍何某非法買賣外匯案。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2筆摺合59.2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被處以罰款40.7萬元人民幣。

“跨境賭博嚴重危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賭博資金流轉作案威脅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外匯局始終高度重視跨境賭博‘資金鍊’治理,嚴厲查處跨境賭博資金非法轉移。在保持打擊治理高壓態勢的同時,通過案例通報持續開展警示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羣衆知法守法、自覺抵制和遠離賭博活動。” 外匯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向記者介紹。

上述負責人表示,外匯局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配合有關部門合力斬斷跨境賭博“資金鍊”,始終保持打擊治理決心不變、懲治違法犯罪力度不減,全力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是堅持“零容忍”強震懾,堅決打擊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賭資等外匯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二是鞏固聯合打擊成效,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各方資源整合,優化線索共享機制,突出精準、高效,提高持續治理能力。

三是強化資金渠道監管,以案倒查,加大對跨境賭博資金交易涉及的銀行、支付機構的檢查力度,督促銀行、支付機構進一步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和交易鑑別能力。

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非法買賣外匯用於跨境賭博案例的通報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筆摺合26.9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0.9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2:廣東籍吳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吳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商戶POS機刷卡,非法買賣外匯11筆摺合34.8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4.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3:廣東籍林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3月,林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9筆摺合23.5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8.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4:遼寧籍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張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7筆摺合30.9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2筆摺合59.2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0.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6:河北籍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1月至6月,張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商戶POS機刷卡,非法買賣外匯7筆摺合34.5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5.5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7:江蘇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6筆摺合44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1.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8:江蘇籍劉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3月,劉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筆摺合29.9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0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9:福建籍陳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3月至4月,陳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9筆摺合25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8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商戶POS機刷卡,非法買賣外匯4筆摺合23.4萬美元,用於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爲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8.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澎湃新聞記者 陳月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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