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12月3日晚間公告,對於14只公司債券,將採取以下方式償付,一是現金償付+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展期清償的方式進行綜合償付,二是擬出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承接,即“置換帶”。其中,現金償付爲公司通過出售資產回籠資金,現金償付比例約爲30%-40%;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爲公司以持有型物業資產設立信託計劃並以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部分債務,償付比例約爲10%-20%;剩餘40%-60%的部分由公司展期償付,即“接”清償方式,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8年期滿,如公司債券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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