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歐發表對華“強有力”聲明 新一波挑釁要來了?

“中方堅決反對以意識形態劃線,公然挑動對立對抗。”針對美歐就對華政策發表所謂“聯合聲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12月3日的記者會上提出強烈抗議。

美歐發聯合聲明 “應對與中國的系統性對抗”

當地時間12月2日,美國副國務卿舍曼與歐盟對外行動署祕書長桑尼諾在華盛頓主持第二次美歐“中國議題對話”。

在美國國務院官網隨後發佈的聯合新聞稿中,美歐均表示“對華關係是多方面的”。“美歐雙方在投資、經濟發展以及展開對華合作時,保持密切溝通十分重要。”新聞稿還強調,美歐會“認真負責地應對與中國的系統性對抗”。

無意外地,新聞稿還就中國涉疆、涉藏、涉港、涉臺、南海和東海等議題指手畫腳,在涉疆、涉藏議題上抹黑中國“侵犯人權”,在涉港議題上聲稱“香港自治和民主受到侵蝕”,在涉臺、南海、東海問題上指責中國“單邊行動破壞地區和平與安全”,並表達所謂“強烈關切”。

12月3日,《南華早報》發表評論稱,“在地緣政治局勢加劇緊張的情況下,對於美歐這個‘跨大西洋統一戰線’而言,此舉是他們在對抗中國方面所展示出來的最新跡象。”。

美國總統拜登今年1月上任後立即宣稱“美國回來了”,強調在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與盟友磋商和協調。此次美歐外交高層對話前,多家美媒和國務院都放風稱,雙方將討論如何聯合應對“日益強硬的中國”。而路透社和美國《國會山報》都提到,會後雙方將就對華政策發表一份“強有力”的聯合聲明。

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趙明昊注意到,聯合新聞稿中提到“與中國的系統性競爭”時還出現了rivalry(較量、競鬥)一詞,“rivalry實際上比competition(競爭)這個詞更有力度。” 在他看來,拜登政府正努力將歐盟更緊密地捆綁到對華戰略之中,加快構建對抗中國的“跨大西洋的統一戰線”。

歐洲對華政策爲何此時“急轉彎”?

早在今年5月,舍曼和桑尼諾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談,就中國問題展開首次高層對話。當時有專家分析,從聯合聲明來看,歐盟的對華政策並未完全向美國靠攏,雙方未必“抱團”針對中國。

不過,此一時彼一時。趙明昊指出,由於俄歐關係愈發緊張,隨着俄烏邊境局勢進一步升級,俄羅斯和北約在烏東地區“劍拔弩張”。歐盟扛不住俄方壓力,對美國大哥的“需求”直線上升,美國正是趁此時機,要將歐洲這個“盟友”置於其“對抗中國”戰略的前沿位置。

在趙明昊看來,歐洲對華政策的轉向不僅有美國因素驅動,也跟與其自身政治氣候愈發保守有關。就在當地時間12月1日,即將上任的德國候任外長貝爾伯克在談及新政府外交政策時,這位來自綠黨的政客揚言,她任內將對中國採取更加“強硬”的路線。

針對美歐加緊協調對抗中國戰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回應中說,中、美、歐都是對世界和平穩定有重要影響的力量,都對人類的前途命運負有重要責任。他強調,不能以競爭或對手來定義國與國關係的全貌,更不能打着競爭旗號損害別國主權,干涉他國內政,甚至公然聯手遏制打壓特定國家。

美歐外交高層對話 強烈關切臺海問題

此外,此次美歐外交高層“中國議題對話”中的臺海議題備受外界關注。

今年5月,舍曼和桑尼諾在會後發佈的聯合新聞稿中,並未將臺海問題作爲重點關切,僅談到支持臺灣加入世衛組織等國際組織。不過數月,此次雙方不僅談及臺海局勢,措辭也相當強硬。而美國國務院官員吹風說,美國和歐盟對“立陶宛因爲發展與臺灣的關係而受到北京外交和經濟脅迫” 表示擔憂。

今年10月,歐洲議會出臺“歐盟—臺灣政治關係與合作”報告,鼓吹提升歐臺關係。不到半個月,歐洲議會又首次派出所謂“官方代表團”竄訪臺灣。

對於歐洲對臺政策發生重大轉變的跡象,趙明昊認爲,歐洲議會和一些成員國,就是企圖利用美國對華戰略競爭的態勢,兩邊下注、從中漁利,因而在臺灣問題上屢屢 “隨美起舞”,甚至充當“急先鋒”挑釁中國。

在3日的外交部記者會上,發言人趙立堅強調,針對“臺獨”分裂活動和外部勢力干涉,中方當然有必要作出堅決回應。美歐雙方應恪守一箇中國原則,謹言慎行,停止向“臺獨”勢力發出錯誤信號。

中方嚴正反對“以意識形態劃線搞小圈子”

展望未來,美歐聯合新聞稿指出,雙方決定持續舉辦美歐資深官員、專家層級會議,下一屆高層對話則預計在2022年年中召開。

美歐之間協商對華政策,是說說呢,還是將有進一步的實質舉動?這是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

趙明昊指出,不排除雙方對華採取聯合行動的可能。綜合相關信息,美歐中國問題對話機制之下已建立了6個工作組,分別在經貿、科技、人權、臺灣以及國際多邊機制等領域,推進政策研究以及加強美歐協調。可以預見到明年,這個機制或將推出一系列對華舉措。

針對這一動向,外交部已發生嚴正警告,中方敦促有關方面摒棄冷戰思維,堅持開放合作,對話協商,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爲世界注入更多的穩定性和正能量。發言人強調,“以意識形態劃線搞小圈子這種做法,不利於世界的和平穩定,損人害己,得不償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