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

原標題:萊紳通靈董事長離婚案落幕:公司實控人變更後,爲何公告一夜“變臉”?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葛愛峯 見習記者 陶煒 南京報道

12月2日晚間,萊紳通靈(603900.SH)發佈公告,公司的原實控人沈東軍收到法院判決,因離婚案判決在萊紳通靈的相關股權資產與其前妻馬峭“對半分”,實控人之位因此丟失。

公告中有這樣一個表述,“馬峭女士表示本人不願接受因司法判決取得的公司股份和傳世美璟股權,並承諾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內將上述股份全部轉讓。”然而僅僅過了一夜,萊紳通靈在12月3日早上又發佈了一份新的公告,“馬峭女士表示本人不願接受因司法判決取得的公司股份和傳世美璟股權”這一表述被刪除。

“刪掉馬峭不願意接受股份的表述,並不是馬峭一夜之間反悔了,而是之前的表述有問題進行了調整。馬峭是要減持股份以規避要約收購義務,而不是說她不願意接受判決。調整的只是公司公告的表述,而不是馬峭的意願發生了變化。”萊紳通靈內部的知情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目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力在沈東軍手上,且從之前的董事會決議來看,現任董事會是支持沈東軍的。在實控人變化且新實控人馬峻與沈東軍關係緊張的情況下,公司會產生怎樣的變化備受關注。

離婚導致實控人變更

12月2日晚間,萊紳通靈發佈公告,萊紳通靈的原實控人——沈東軍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26日對相關案件做出的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爲終審判決。對此,沈東軍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同時保留依法申訴的權利。由此,沈東軍在萊紳通靈的相關股權資與其前妻馬峭“對半分”,實控人之位因此丟失。

按法院判決,沈東軍持有的萊紳通靈31.16%的公司股權,由沈東軍及其前妻馬峭各分得15.58%。同時,沈東軍持有的南京傳世美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37.3002%的股權,由沈東軍與馬峭各分得18.6501%股權。

這場離婚財產分割帶來了實控人的變更。在本次權益變動前,沈東軍持股萊紳通靈31.16%股權,爲控股股東;馬峻(馬峭之兄)、蔄毅澤夫婦合計持股萊紳通靈30.69%股份,與沈東軍差距不大;此外,傳世美璟持股上市公司2.18%股份,沈東軍和馬峻均持有傳世美璟37.30%的股權,均與傳世美璟不爲一致行動人。在離婚財產分割後,沈東軍持股比例降至15.58%。而馬峻與蔄毅澤爲夫妻關係,馬峻與馬峭爲兄妹關係,傳世美璟爲馬峻(持股37.30%)和馬峭(持股18.65%)共同控制(合計持股55.95%)的公司,三人及傳世美璟爲一致行動人,在萊紳通靈合計持股比例升至48.45%。也就是說,本次權益變動導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沈東軍成爲小股東,馬家兄妹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接近半數。

一夜之間公告變更

12月2日晚間的公告中,有這樣一句表述:“馬峭女士表示本人不願接受因司法判決取得的公司股份和傳世美璟股權,並承諾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內將上述股份全部轉讓。同時,馬峻先生承諾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內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保證本人對傳世美璟不構成控制。”而僅僅一夜之後,這段表述就被刪除。

萊紳通靈在12月3日早上又發佈了一份更正公告。在新的公告中,“因馬峭女士表示本人不願接受因司法判決取得的公司股份和傳世美璟股權,並承諾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內將上述股份全部轉讓;同時,馬峻先生承諾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內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保證本人對傳世美璟不構成控制。至此,股東不進行要約收購”這一段被刪除。馬峭到底願不願意接受股份,爲何公告先說不願接受又刪了,這引發了不少投資者的疑惑。

“刪掉馬峭不願意接受股份的表述,並不是馬峭一夜之間反悔了,而是之前的表述有問題進行了調整。馬峭是要減持股份以規避要約收購義務,而不是說她不願意接受判決。調整的只是公司公告的表述,而不是馬峭的意願發生了變化。”萊紳通靈並未回覆《華夏時報》記者的採訪函並表示近期不方便接受採訪,但一位內部的知情人士如此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

“從前一份公告的表述來看,說馬峭不願意接受因司法判決取得的公司股份和傳世美璟股權不是很準確,如果她不願意接受股權,她不申請法院執行就可以了。我覺得其實應該還是一個要約收購的問題,就說爲了不觸及要約收購的這個條件,所以說他需要減持股份。所以說公司第二份公告進行了一個相關的一個調整,倒不是馬峭不願意接受,而是說她可能接受之後會有額外的法律責任,就是要約收購的義務。”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公司未來會如何?

沈東軍與馬峭的這場“天價離婚案”始於2018年11月份,至今已有3年時間。在這過程中,雙方的爭鬥不可避免的牽扯到公司,且從之前的站隊來看,現任董事會是支持沈東軍的。

今年10月29日,萊紳通靈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董事會,審議三季度報告、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身份參與沈東軍與馬峭離婚案二審程序等四個議案。萊紳通靈在公告中稱:“爲代表公司意圖及時瞭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沈東軍涉訴離婚案件,公司擬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身份參與沈東軍與馬峭離婚案二審程序。該事項對沈東軍涉訴離婚案件及公司損益無直接影響。”在此項議案的表決中,該議案獲得6票贊成、2票反對,反對聲來自董事馬峻、蔄毅澤。11月初,萊紳通靈披露公告稱,公司遞交的《參與訴訟申請書》未獲得法院同意,“公司將不再以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身份參與沈東軍與馬峭離婚案二審程序”。

從10月底的表決來看,現任董事會明顯更支持沈東軍,而現在馬峻拿到了控制權。後續,公司的董監高將產生怎樣的變動還有待觀察。另外,未來一個月萊紳通靈將面臨大筆股權轉讓的局面,該股權轉讓將以怎樣的方式進行又是否會影響股價,相關方尚未明確表態。截至12月3日收盤,萊紳通靈微跌0.95%。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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