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消息,今年7月以來,河南省遭遇了歷史罕見的極端強降雨天氣,鄭州等多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爲加快推進災情、疫情過後經濟恢復工作,減輕受災地區稅費負擔,經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稅務局制發《關於支持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規定,對因災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21年度取得的經營所得,減徵50%個人所得稅。

享受災後重建減稅政策的納稅人是指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實際損失”是指因遭受洪澇災害,由納稅人實際承擔的損失。

具體金額由納稅人自行計算,並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總檯記者 田萌 王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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