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度丨一文看懂四川信託風險處置最新進展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朱英子 北京報道 距離四川信託第一筆延期項目出現雖然已過去一年半時間,但當初投向海面掀起巨浪的小石子還遠未沉底,委託人依舊在一輪又一輪的溝通會中等待結果。

12月6日,四川信託官網披露稱,11月26日晚,四川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成都市公安局、四川信託負責人與部分委託人代表召開了溝通會,會上各方通報了風險處置工作進展。

此次通報值得關注的有:“難產”一年半的清產覈資報告終於得以完成;公安機關已對劉某某等5人依法逮捕,另外7人依法取保候審,對相關涉案資產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四川銀保監局已對劉滄龍、陳洪亮等15人實施了行政處罰,同時正抓緊推進對四川信託其餘2名責任人行政處罰工作。

有參與上述溝通會的投資者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上述被公安機關逮捕的5人中,含有四川信託實控人劉滄龍、財務總監胡應福、常務副總裁陳洪亮、監事會主席孔維文等人。

記者查詢發現,劉滄龍、陳洪亮、孔維文均是2010年四川信託重新登記開業時的首任管理層,彼時劉滄龍爲董事長,陳洪亮爲副董事長、孔維文爲首席風控官,此後陳洪亮還擔任過首席風控官數年,而胡應福則是自2014年以來擔任財務總監至今。

“難產”的審計報告

引爆四川信託流動性危機的直接原因是2020年4月底其TOT業務全面叫停,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四川信託運用TOT產品逃避監管要求,通過發新還舊隱蔽風險資產,挪用受託資金,不向投資者披露底層,最終導致項目資金出現大量的窟窿。

四川信託總裁劉景峯在2020年6月份曾披露過,四川信託自2020年5月29日第一筆延期項目出現後,截止到2020年底,這期間涉及到期產品規模爲129.9億元,有大部分可能會延期;2021年內到期的TOT產品是103.45億元;2022年內到期的TOT產品是19.22億元。總計存續規模達250億元。

風險暴露後,調查四川信託真實資產情況是風險處置工作和引入戰投的前提,而四川信託長期以來操作手法較隱蔽,未向監管報告底層資產的真實風險程度,且股東方存在利益衝突,這對盡調工作帶來了較大阻礙。

早在2020年5月15日未出現逾期前,四川信託便與畢馬威企業諮詢(中國)有限公司簽訂了《專項盡職調查項目業務約定書》,對四川信託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主動管理類項目進行了盡職調查。

2020年9月8日,四川信託在官網披露稱,上述盡職調查工作已完成,四川信託與畢馬威進行了多次溝通,畢馬威正在形成報告階段。

然而一個月後,四川信託總裁劉景峯在新一輪溝通會上向投資者表示,畢馬威出具的調查結果數據和四川信託認可的風險資產數據有較大差距,雙方還在確認和核實過程中,最終結果尚未達成一致。

這一膠着狀態直至監管部門對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後,得以再次推進。

2020年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官網公佈,即日起限制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位股東方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局裏將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的管控,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接着,四川信託與建信信託簽訂了《委託管理服務協議》,聘請建信信託爲四川信託日常經營管理提供服務。

今年1月29日,四川信託再次官宣,聘請了招標代理專業機構,正有序推進全面審計、評估和法律盡調中介服務機構公開招標相關工作。

期間有部分委託人對前期投標主體提出質疑,此後四川信託便在監管工作組的督導下推進該項工作。

至今年5月11日,四川信託召開全面審計、評估和法律盡調工作啓動會,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簡稱“三所”)正式進場工作。

此次最新進展稱,三所入場以來,監管工作組持續督導三所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工作,通過周例會、階段性溝通交流、定期聽取工作彙報等方式持續跟進三所工作進展。及時協調幫助三所解決詢證函回函等癥結問題,推動工作儘快完成。目前,三所已向四川信託提交資產負債表審計、法律盡職調查和資產評估結論報告。

歷時一年半,清產覈資報告終於得以完成。時間撥回年初,四川信託在聘請中介機構開展清產覈資工作的同時,公安部門也已對四川信託相關責任人員啓動了立案偵查。

逐步收緊的監管措施

在四川信託進行風險處置的一年半期間,投資者多次在會上提到的訴求便是懲治相關責任人員以加快處置進程。

據四川銀保監局相關人士在初期溝通會上透露,從2018年4月開始,局裏便關注到了四川信託的風險問題,並於2020年加強對其現場的管控。

上述人士稱,在此過程中,四川銀保監局對四川信託依法採取了相關的監管措施,監管談話、責令整改和內部問責,暫停部分業務,限制股東分紅,採取行政處罰等。

而從外界來看,對四川信託及其相關責任人的監管措施於2020年12月才首次公之於衆,主要是對上述4位股東方實施監管強制措施,派出工作組管控四川信託。

這也是監管首次公開指出,“四川信託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背離受託人職責定位,將部分固有貸款或信託資金違規用於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在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後,相關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的資金,嚴重危及該公司穩健運行,損害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直至3月12日,四川銀保監局在官網公示一張罰單,披露四川信託存在的13項違法違規事實,合計對四川信託罰款349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1年2月7日。

5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第三批共19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信息,上述四川信託4家股東被點名。銀保監會稱,公佈股東的違法違規行爲主要包括:一是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二是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爲;三是編制提供虛假材料;四是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信託公司固有資金或信託資金;五是拒不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六是違規將所持股權進行質押融資。

行政處罰的範圍之廣,還涉及到了從四川信託總裁位置上已離職7年的陳軍。6月23日,四川銀保監局官網公告稱,經查,陳軍在四川信託工作期間,涉嫌對該單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領導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擬對陳軍作出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8年的行政處罰。

除上述已公開信息外,四川銀保監局稱,目前已對劉滄龍、陳洪亮等15人實施禁止一定期限內從事銀行業工作、取消一定期限內董事、高管任職資格、警告並罰款等方式的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共計672萬元。“現正抓緊推進對四川信託其餘2名責任人行政處罰工作。待對17名責任人行政處罰整體完成後,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公開。”

行政監管措施被公佈的同時,刑事追責啓動,公安機關開始介入。

6月7日,宏達股份(600331.SH)公告稱,近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滄龍因涉嫌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措施。隨後,四川信託官網亦披露稱,公安部門已按涉嫌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對四川信託實際控制人劉滄龍等人員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11月26日,成都市公安局在溝通會上通報案件偵辦和追贓挽損工作進展情況時稱,“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劉某某等5人依法執行逮捕,對另外7人依法取保候審,對相關涉案資產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

此外,四川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方面正在加強與公安機關工作會商,主動及時反映與案件相關動態信息,助力司法追贓挽損工作;繼續配合法院做好司法集中管轄落地後續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披露的最新進展還提到了四川信託的重組工作。通報稱,加大重組推進力度,進一步與省內外有意願、有實力的戰略投資者溝通接洽,爲適格的戰略投資者進入創造條件;抽調專人、組建專班,結合三所清產覈資工作摸底風險項目,測算重組成本,研究重組方案。

(作者:朱英子 編輯: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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