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新人最擔心的莫過於業績不達標。過度憂慮、急躁可能導致爲達目的不擇手段,甚至鋌而走險。

12月8日,中國檢察網公佈了一份代替考試罪起訴書,中信證券公司大連分公司一名剛剛入職的員工李某,爲了能拉到客戶,年底再衝把業績,研究生畢業不久的他,“更名換姓”,再次踏入研究生入學考試考場,替人考試。

起訴書顯示,興某報考參加2021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位於遼寧省錦州市淩河區上海路六段6號錦州市第十八初級中學。

興某爲何報了名卻要找人替考?李某又爲何答應這一要求?近年來國家對替考事件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新聞媒體也時有報道,作爲一名擁有研究生學歷的職場新人,李某難道不知道替考一旦被暴露,所引發後果的嚴重性嗎?

起訴書顯示,興某因爲害怕考試不通過,找到李某要求其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加之他了解到李某是證券行業新人,客戶少、銷售業績不佳,於是利用了職場新人所處的窘境以及迫切求業績的心理。

興某對李某承諾,如果同意代替參加考試,就給李某拉客戶購買證券,以提高李某的年底銷售業績。無疑,對於職場新人來說,這是個十分誘人的條件,李某答應了。他那時可能忘記了茨威格的那句警言,“命運所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起訴書顯示,李某出生於1996年,興某出生於1982年。

兩人年齡相差將近15歲,一個剛剛邁出校園的職場新人,想要僞裝成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的中年人士,不論是在相貌還是氣質上,都非常容易露出馬腳。

果不其然,2020年12月26日,研究生考試第一天,李某就被監考老師識破,並且被帶至淩河分局派出所執勤民警處。經警方覈實,李某代替興某進行考試的情況屬實,將李某當場抓獲。

2021年1月15日,興某投案自首。兩人均因涉嫌代替考試罪被錦州市公安淩河分局取保候審。

錦州市淩河區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興某、李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代替考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興某系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興某、李某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證券成立於1995年,是中國第一家A+H股上市的證券公司,一直是中國證券行業的領軍企業。

據中信證券年報,中信證券2020年實現營業收入543.83億元,同比增長26.06%;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9.02億元,同比增長21.86%。公司2020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繼續位居行業首位,各項業務繼續保持市場前列。目前,中信證券已成長爲國內領先的大型投資銀行,淨資產超過1800億元、員工1.9萬人。

近年來,證券行業的招聘力度開始回溫。證券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12月9日,證券行業從業人員共計34.028萬人,時隔三年再次站上34萬人關口。

共有5家券商從業人員數量破萬。中信證券從業人員數量1.252萬人,從去年的第四名升至榜首。中信證券較年初增加約2千人,新增人數同樣排在一位,一般證券業務從業人員、投顧、保代均明顯增加。此外,廣發證券國信證券國泰君安分別有1.126萬人、1.124萬人、1.087萬人。中信建投的從業人員數量也邁入“萬人”關口,目前共有1.03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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