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廠商格力電器與奧克斯之間的專利侵權案,再度引發市場關注。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據浙江省寧波中院的兩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奧克斯起訴格力電器及其銷售公司的兩例侵犯發明專利權案件已審理終結,格力電器需賠償奧克斯合計約1.67億元。

奧克斯工作人員對時間財經回覆稱,“案件後續的進展以法院爲準。”格力電器董祕辦公室工作人員則回覆時間財經稱,“目前案件僅是一審,格力已經提起上訴。一審敗訴對公司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公司的經營正常。”

根據奧維雲網(AVC)數據羅盤,截至2021年12月5日,在國內線下市場,美的空調的市場份額爲36.4%,排名第一;格力空調的市場份額爲33.43%,排名第二;奧克斯排名在第十名之外。

“一審敗訴對格力的產品和技術形象是一個不小的打擊,會讓人重新審視格力到底有多少專利技術,技術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該案件還會讓人質疑,爲什麼‘擁有核心科技’的格力,壓縮機技術還要抄襲別人?”家電分析師劉步塵告訴時間財經。

格力敗訴

公開報道顯示,奧克斯起訴格力電器及其銷售公司的兩例侵犯發明專利權案件,均與一項“壓縮機”發明專利(專利號:ZL 00811303.3)有關。

此前奧克斯訴稱,公司對比了格力電器生產和銷售的品圓(KFR-26GW/(26592)FNhDa-A3)空調及品圓(KFR-35GW/(35592)FNhDa-A3)空調,發現兩項產品侵犯了其“壓縮機”發明專利權,要求被告格力電器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此外,奧克斯還要求格力方面賠禮道歉並發表聲明,賠償經濟損失9600萬元和7060萬元。

據報道,奧克斯所主張的侵權專利是其從日本東芝收購而來。這一名爲“壓縮機”的專利,申請日爲2000年8月11日,國際PCT專利公佈日爲2001年2月22日。2018年12月4日,這一專利被東芝開利株式會社轉讓給奧克斯,並將針對轉讓前發生的第三方侵權行爲追究侵權責任並獲賠償的權利一併轉給了奧克斯。該專利到2020年8月已自然終止,到今年12月判決時,這一專利已過期多時。

兩家公司的爭議重點在於該專利“是否無效”,格力電器使用現有技術是否成立,以及奧克斯索賠請求是否合理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格力電器曾兩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對涉案專利作出無效宣告。2021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僅發文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

判決書最後的結論顯示,格力電器涉案的技術方案確有兩點落入了涉案專利要求保護範圍;格力的現有技術抗辯請求不成立;法院對奧克斯主張的9600萬元及7060萬元予以支持。

格力電器董祕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奧克斯購買日本快過期的專利,並以此來進行訴訟,這是背離了《專利法》保護的立法宗旨。此前,經過行業專家的評估,格力使用的這個案件涉及的技術不侵犯專利權。目前公司已經就該專利無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待法院審判。

“結怨”多年

格力電器與奧克斯已“結怨”多年。

最早,緣於一批格力研發人員自2013年起陸續被奧克斯高薪“挖角”,從珠海移師寧波。作爲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的董明珠,多次在公開場合點名或不點名地批評奧克斯到格力“挖人”。

近年來,格力與奧克斯之間的“大戰”多番上演。2019年6月10日,格力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舉報信,舉報奧克斯銷售不合格空調。彼時,格力電器在官方微博上發佈《關於奧克斯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舉報信》稱,奧克斯生產的部分型號空調產品與其宣傳、標稱的能效值差距較大。經過格力電器委託有專業素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檢測結論與格力公司檢測結論一致,能效比和製冷消耗功率的檢測結論均爲不合格。

2019年6月28日,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上級局轉辦的關於奧克斯涉及8個型號空調能效標識不符合規定的舉報材料,當天決定予以立案。

2020年4月,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就奧克斯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案,要求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十萬元。

另外,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格力電器與奧克斯關於專利權的訴訟最早在2015年12月,至今相關文書高達121篇。

天眼查APP顯示,格力電器與奧克斯之間有關專利權的訴訟有至少78件。此前的多場官司,奧克斯累計被判賠償格力電器近5000萬元。

2020年5月,格力電器和奧克斯之間結束了一個長達三年多的知識產權官司,格力電器獲賠4000萬元。這是截至當時家電領域判賠數額最高的生效判決,被不少網友稱爲“家電行業最貴侵權案”。(北京時間財經 向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