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文方面稱,公司將積極應訴,並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編輯 | 沈曉勇

12月9日,北京京西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北文”,000802.SZ)發佈公告稱,該公司被涉“天價片酬”一案的演員鄭爽起訴,於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和起訴書,案由爲“確認合同效力糾紛”。

上述公告透露,鄭爽一併起訴的公司有五家,分別是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晶焰沙公司”)、北京世紀夥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北京世紀夥伴公司”)、天津嘉煊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嘉煊公司”)、浙江唯衆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唯衆公司”)、ST北文。

鄭爽請求確認浙江唯衆公司與上海晶焰沙公司簽訂的《增資協議書》及其《解除協議》無效,要求上海晶焰沙公司向其支付1.0825億元,其他四家公司對這筆錢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世紀夥伴公司曾爲ST北文的全資子公司,天津嘉煊公司爲《倩女幽魂》製作方,負責與演職人員簽訂片酬合約。

ST北文稱,鄭爽因某電視劇(即《倩女幽魂》)演員片酬糾紛問題起訴上述被告,該公司作爲該劇的投資出品方,未與鄭爽及其關聯公司簽署過相關協議。

2021年初,鄭爽的前男友張恆爆料稱,鄭爽在2019年出演電視劇《倩女幽魂》期間拿到了1.6億元的天價片酬,其中涉及“陰陽合同”及偷稅逃稅等行爲。

張恆的爆料內容顯示,根據《倩女幽魂》合同,鄭爽出演此片的官方片酬爲4800萬元,而額外的上億元酬勞,則通過浙江唯衆公司以增資的名義於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向上海晶焰沙公司分別匯入7500萬元和3700萬元的增資款獲得,合計1.12億元,後者的實際控制人爲鄭爽的母親。

根據稅務部門的調查結果,鄭爽曾與《倩女幽魂》製片人約定片酬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鄭爽通過“陰陽合同”將片酬分爲兩個部分收取,第一部分4800萬元,並將其注入相關公司,以企業收入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第二部分1.08億元,製片人與鄭爽實控公司簽訂“陰合同”,以“增資”形式支付片酬,規避行業監管獲取“天價片酬”。

2021年8月27日,據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消息,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理處罰決定。同一天,ST北文因財務造假被證監會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證監會的公告顯示,ST北文子公司北京世紀夥伴公司在2018年虛假轉讓《倩女幽魂》和《大宋宮詞》兩部電視劇的項目投資份額收益權,虛增收入4.6億元,虛增淨利潤1.91億元,2018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ST北文的公告未並披露鄭爽此次發起訴訟的具體理由,及其他相關細節。

有分析人士認爲,鄭爽此次索賠1.0825億元,與此前以“陰合同”形式支付的1.08億元片酬基本相同。但從其訴訟請求來看,她此前並未實際獲得這筆錢。

企查查App顯示,2019年至2020年上海晶焰沙公司並未有來自浙江唯衆公司的增資記錄。

12月10日下午,《財經》記者致電上海晶焰沙公司,對方未予置評,並直接掛斷了電話。

ST北文的前身“北京文化”曾被譽爲“爆款製造機”,《戰狼2》《流浪地球》《你好,李煥英》《我不是藥神》等口碑與票房雙豐收的電影均由這家公司出品。2021年5月6日,“北京文化”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股票簡稱也由此變更爲ST北文。

ST北文在前述公告中稱,公司將積極應訴,並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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