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證監會公佈的一則行政處罰驚到我了,一男子炒股賺2.23億元!股神再現江湖麼?非也非也!再仔細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潘某通過控制71個證券賬戶操縱4只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共計2.23億元,並處以相同金額罰款,共計罰沒4.46億元,這一案件刷新了2021年證監會對個人操縱市場行爲的罰沒金額紀錄。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潘某爲實施操縱行爲,自行借入部分證券賬戶,並通過配資中介董某、王某明配資借入部分證券賬戶,共控制並使用“戴某芳”等71個證券賬戶。其中,操縱“天鐵股份”使用31個賬戶,操縱“嘉澳環保”使用32個賬戶,操縱“鼎捷軟件”使用42個賬戶,操縱“瑞普生物”使用49個賬戶。

經複覈,證監會認爲潘日忠具有操縱市場的主觀意圖。爲實施操縱行爲,通過自行借入或者配資中介借入證券賬戶,共控制並使用71個證券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利用連續交易、對倒等手段影響“天鐵股份”“嘉澳環保”“鼎捷軟件”“瑞普生物”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擾亂了證券市場秩序,足以認定潘某具有操縱上述四隻股票的故意。

證監會認爲,當事人具有操縱市場的主觀意圖,當事人作爲市場主體,知法、守法是基本要求;實施了違法行爲的,不能因其不懂法、不知法而免責。最終,證監會決定對潘日忠沒收違法所得共計22327.299482萬元,並處以22327.29948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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