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督察情況

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21年12月12日向吉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劉偉平通報督察報告,吉林省委書記景俊海作表態發言,吉林省省長韓俊主持會議。邱啓文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吉林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爲,吉林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穩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吉林省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爲推進高質量發展和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重要領域,制定《關於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決定》。堅決整改長白山違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問題,紮實推進遼河流域污染治理,全面啓動查干湖治理保護規劃,頒佈實施《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出臺全面加強黑土地保護的實施意見,設立“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日”,保護性耕作面積達到2875萬畝。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1100餘臺燃煤小鍋爐,完成2965家“散亂污”企業整治。全省68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具備一級A處理能力,完成1655個入河排污口整治,伊通河綜合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加強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和安全保障。持續推進“十年綠美吉林行動”,啓動林草溼生態連通工程,東北虎豹公園納入第一批國家公園。

頒佈實施《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5部地方法規,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9項地方標準。紮實推進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認真編制“三線一單”,積極推進環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生態補償、損害賠償等環境領域制度機制改革。

吉林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704件羣衆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其中責令整改899家;立案處罰240家,罰款722萬元;立案偵查41件,拘留17人,約談22人,問責144人。

督察指出,與中央要求和羣衆期盼相比,吉林省一些領域和地區生態環境問題還比較突出,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有待進一步提升。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仍有差距。

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不夠到位,存在“緩一緩”“歇口氣”的想法。長春、吉林等市部分縣(市、區)編制“十四五”規劃時降低標準,放鬆綠色生態類指標要求。松原市、長春德惠市印發的有關文件照搬照抄,工作敷衍應對。遼源市東豐縣臨時編造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應付督察。通化市輝南縣明知龍堡森林度假村項目未取得任何審批手續,且侵佔吉林龍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仍建立包保機制強力推動。

“兩高”項目管控不力。遼源市吉林鑫達鋼鐵有限公司120萬噸/年煉焦項目在未取得節能審查、施工許可等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於2019年4月開工建設。其中一期60萬噸/年煉焦項目於2021年1月正式投產,項目未按要求建設煙氣脫硝等設施,煉焦廢氣長期直排。2018年以來,該企業新建的13個項目均存在違法建設或投產問題。白城市吉林梅花氨基酸高耗能項目能耗減量替代承諾落空,淘汰和技改等措施均未落實。白山市吉林鼎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建設形成年產60萬噸焦炭生產能力。一些地方去產能工作落實不到位。吉林鑫達鋼鐵有限公司擅自將450立方米高爐擴容至660立方米,並租賃吉林京東管業有限公司非法建設、早應淘汰的3臺小高爐違規生產鐵水鍊鋼。

部分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緩慢。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的118項問題中,仍有8項未達到序時進度。比如,應於2020年底完成存量垃圾治理的白山市南山垃圾場仍未完成存量垃圾挖掘篩分。一些地方對羣衆環境訴求重視不夠。2017年至2018年,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未經審批、未採取防滲處理措施情況下,將24萬餘噸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違法填埋。羣衆舉報後,農安縣政府未經認真調查即認定不屬實,予以銷號處理。督察還發現,省發改、環境、住建、林草、能源等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到位,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合力尚未形成,部分重點工作嚴重滯後。

二是松遼流域治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

管網建設改造嚴重滯後。“十三五”時期,9個市州有7個未完成新建污水管網任務,吉林、遼源、白山3市僅完成10%左右,合流制管網改造任務也推進滯後。長春市衆恆路橋下和光谷大街橋下兩處排污口每日合計約4萬噸生活污水直排永春河,白城市通榆縣、大安市也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問題。四平市城區和梨樹縣、遼源市東遼縣、長春公主嶺市在雨季存在污水溢流,對遼河水環境質量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9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檢查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建設情況。

污水處理能力短板明顯。長春市南部、西部、北郊污水處理廠和白山市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臨時應急處理設施效率較低。全省有48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依託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工業廢水。吉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吉林船營經濟開發區等3個省級開發區每天產生近萬噸工業污水,其COD濃度遠超處理該污水的七家子污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標準,導致該污水處理廠不得不減少處理水量以保證出水達標,大量高濃度污水未經處理排入小沙河。吉林省鵬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改良鹽鹼地土質爲名,違法填埋約75萬噸污泥處置後產物,並臨時補種樹苗應對督察。遼源市東豐縣利民秸稈綜合利用專業合作社將大量污泥違規堆存。

2021年9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吉林省吉林市小沙河現場檢查城市污水直排情況。

部分區域水質反彈明顯。2020年,全省有12個國控斷面水質未達到目標要求。2021年1月至8月,18個國控斷面水質同比發生惡化。長春市後三家子溝等4條黑臭水體已於2018年完成治理,但督察發現,由於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長效管控機制落實不到位,已返黑返臭。

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控不力。吉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榆樹富民養殖分公司將約3萬立方米糞污堆放在基本農田內,氣味刺鼻。遼源市西安區、長春市農安縣、四平市伊通縣已建成的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設施長期閒置。

三是生態保護問題仍較爲突出。

伊通火山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孤山保護區核心區內大量遊客和車輛穿行,保護對象鹼性橄欖玄武岩柱狀節理遭到破壞。白山市長白旅遊有限公司長期在鴨綠江上游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違法開展旅遊活動。

溼地保護不夠有力。溼地規劃編制、一般溼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等工作滯後。吉林省龍橋輻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在編制侵佔吉林扶余洪泛溼地省級自然保護區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時弄虛作假,隱瞞項目穿越保護區的真實情況,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地方林草部門也未及時制止違法侵佔行爲。吉林省溼地執法檢查結果顯示,2018年以來各類人爲侵佔溼地違法點位153個,侵佔溼地4700多公頃。

礦山修復進展緩慢。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要求到2020年礦區土地復墾面積達到8000公頃以上,實際完成67.4%。地處長白山腹地的通化鋼鐵集團板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5個礦區長期露天開採,山體裸露面積達317.6公頃,截至督察進駐時,13個露天礦坑無一完成修復治理,12個大型廢石堆場堆存量達3320萬噸。白城市廢棄砂坑數量衆多,修復工作還停留在資料收集階段。

毀林毀草多發頻發。2017年以來,全省查處破壞草原違法案件348起,共計破壞草原5.8萬畝;查處破壞林地案件13464起,破壞林地約3萬畝。此次督察進駐期間,涉及毀林、毀草的信訪案件分別高達626起、149起。通化鋼鐵集團板石礦業所屬李家堡礦違法佔用林地58.6公頃,直到2021年5月省紀委監委明確提出要求後,當地才組織查處。

四是其他一些重點問題需要關注。

大氣污染防治有待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率不高,2020年全省秸稈“五化”利用率僅爲58%,大量秸稈沒有有效消納途徑,露天焚燒問題屢禁不止。2020年4月,全省秸稈焚燒火點多達1700餘個,造成長春、吉林、遼源等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爆表”。VOCs管控和揚塵治理不到位,一些石化企業沒有按要求開展泄漏檢測和修復工作。

黑土地保護部分措施落實不到位。《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配套措施推進緩慢,部分工作落實不到位。未按要求完成省級黑土地保護總體規劃編制,黑土地保護責任考覈和督察工作體系不健全,黑土地質量監測和信息發佈、質量標準和分等定級技術規範等配套制度均未建立。表土剝離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地區黑土地遭到壓覆、破壞。2018年至2020年吉林省建設項目佔用黑土地應剝未剝面積達1272公頃。督察還發現,扶余等地農藥化肥減量數據僅根據要求進行推算,明顯不實。

危險廢物違法處置問題依然存在。四平雙遼市星月化工有限公司將70餘噸廢酸轉移給沒有處置資質的長春高深環保科技公司,導致廢酸被非法傾倒。東豐縣吉林省騰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傾倒210噸腐蝕性液體。吉林省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超範圍處置392噸危險廢物。此外,吉林省部分化工園區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督察要求,吉林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夯實生態強省建設基礎,譜寫美麗中國建設的吉林新篇章。要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不斷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加大遼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治理力度,強化查干湖生態保護;紮實推進黑土地保護,堅決保護好“耕地中的大熊貓”;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強化自然保護地管理。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吉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吉林省委、省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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