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紹興本輪疫情共查處涉疫行政案件12起13人

總檯記者從今晚(12日)召開的浙江紹興市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本輪疫情發生以來,紹興市共查處涉疫行政案件12起13人。其中,涉及的違法行爲有: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8起),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2起)、阻礙執行職務(1起)、尋釁滋事(1起)。

紹興市公安局副局長項萬林在會上簡要通報了幾起典型案例。第一類是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主要是棋牌室、足浴店等個別場所未按通告要求關停,仍處於營業狀態。如12月11日下午,在發佈疫情防控命令要求關停相關場所後,楊某仍在經營足浴店,被公安機關查獲後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個別市民,在明知疫情封控管理的情況下,私自外出購買物資,擅自翻越封控區圍欄,給疫情防控造成了危險。如12月11日下午,葛某實施了上述違法行爲,被公安機關查獲後,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類是尋釁滋事案。12月10日下午,董某爲博取他人眼球,將網上一張有“陽性(檢出)”“拉個墊背的”字樣的圖片自行編輯、裁剪後,發佈在微信羣內起鬨鬧事,其行爲構成尋釁滋事,依法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據瞭解,12月10日,紹興市公安局專門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爲的通告》,明確將依法嚴厲打擊以下六類違法犯罪行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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