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凌晨入室拷走前女友,回老家途中被抓獲刑10個月

與前女友分手後,男子何明輝仍不願放棄,想將前女友帶回老家“過幾天夫妻生活”,遂於凌晨攜帶手銬、頭套等工具前往前女友家中將其強行帶上車,最終在回老家途中被抓獲。

12月1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青浦區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12月3日,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何明輝有期徒刑十個月。

青浦區檢察院介紹,何明輝早年離異,子女長大後離家工作。他經常混跡於各類酒吧、KTV。2020年8月下旬,他在一家新開的KTV中遇見服務員蕭香,主動攀談,不久兩人便熟悉起來。8月底,兩人確立戀愛關係。第二天,何明輝搬至蕭香的出租屋內與她同居。

不久後,何明輝便嫌棄蕭香在KTV工作,總是與其他男性有來往。兩人開始吵架,分分合合。2021年8月初,蕭香提出分手,並要求何明輝搬離出租屋。

搬走後,何明輝仍舊想念前女友,無心工作。8月下旬,他下定決心:“哪怕是用綁的,也要把蕭香帶回安徽老家,陪我過幾天夫妻生活。”

於是他開始準備:在網上購買手銬、用舊衣物自制頭套、向公司辭職,並用一個塑料桶裝了大量汽油放在汽車後備廂內,以防在駕駛時汽油不夠。若去加油站加油,蕭香可能會被發現。

8月24日晚上11點,他先來到蕭香工作的KTV找她:“你再陪我幾天吧,之後我死了也願意。”蕭香認爲他不可理喻,當即拒絕。

8月25日凌晨2點,何明輝使用之前與蕭香同居時留下的備用鑰匙悄悄開門進屋,蕭香已經下班,正躺在牀上睡覺,聽到動靜醒過來,看見何明輝後驚訝萬分,質問他來幹什麼。

何明輝再次要求蕭香陪自己幾天。遭拒後,何明輝走上前,用手銬把蕭香的雙手銬住。其間,蕭香激烈反抗,又踢又咬,咬傷了何明輝的左手。

隨後,何明輝從衣櫃裏找出衣服往蕭香身上套,一邊把蕭香的手機、身份證,以及抽屜裏的4800元現金全部塞進自己口袋,一邊安撫她:“我不要你的東西,你跟我到了老家我就全部還給你。”

之後,他一手束縛住蕭香的肩膀,一手拿着自己帶來的水果刀威脅蕭香不許叫喊,將她帶至自己汽車邊,把她塞進後排座位,駕車離開。

何明輝向老家安徽方向駛去,沿路不斷訴說:“我只想讓你陪我回老家過幾天夫妻生活,然後把你放回去,我就去自殺了。”蕭香又緊張又害怕,中途試圖讓何明輝停車,兩次提出自己坐着不舒服、歪倒在座位上等理由,想趁何明輝停車時找機會逃走,但何明輝警惕性很高,停車將她扶正坐好後又立刻開車,蕭香只得再次尋找機會。

途中,蕭香不斷與何明輝交談,使之放鬆警惕後,提出自己雙手被銬住十分疼痛,於是何明輝停車,使用鑰匙解開手銬。蕭香找到機會,用車上遺落的一根繩子勒住何明輝脖子反抗,但力量不敵,被何明輝再次銬起。

這次何明輝心生警惕,將蕭香的雙手銬在身後不讓她動彈。蕭香不久後稱要上廁所,但何明輝監視極嚴,她沒有找到機會逃走,只能不斷說好話哄住對方。

8月25日上午9點,何明輝駕車開至安徽省南陵縣,蕭香見他快要到達老家,主動提出願意跟他過日子,哄得何明輝高興後,提出想要喝飲料,何明輝開車沿路尋找小賣部,終於遇到警察查崗。

何明輝被攔停,警方發現了汽車後座的蕭香,將其解救,並將何明輝抓獲。

經審查,被告人何明輝攜帶手銬、頭套等工具強行將被害人蕭香從家中帶走,其採用拘禁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爲已觸犯刑法,構成非法拘禁罪,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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