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意見4個多月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

12月1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下稱《條款》),業內期盼已久的新能源車專屬條款終於來了。

近年來,我國汽車產業技術進步日新月異,新能源汽車產業突飛猛進。新技術帶來新挑戰,新能源汽車以動力電池作爲儲能裝置,車輛輔助設備延伸至充電設施,在車輛使用過程中,除了傳統的交通意外風險,動力電池起火、爆燃引發的重大事故構成新的風險因素,對於這些風險,需要進行產品創新,在保險保障和保險服務上實現升級換代。

所謂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履帶式車輛和其他運載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

也正由於新能源車的核心技術與部件是電驅動、電池和電控,風險也集中於此,使得其傳統燃油車形成了較大的差別。有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新能源車在車險行業的賠付率遠超150%,賠付壓力較大。

《條款》則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使用的特點,開發《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既涵蓋本車損失,又包含充電樁等輔助設備自身損失以及設備本身可能引起的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集中解決新技術應用中,輔助設施產生的風險。中保協方面透露,這是車險首次承保車外固定輔助設備,是車險領域內的一次創新和探索。

根據《條款》,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以及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上述使用新能源汽車的過程包括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

《條款》還明確,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新能源汽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造成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在免賠額方面,《條款》僅指出,對於投保人與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絕對免賠額的,保險人在依據本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的基礎上,增加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

就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來看,《條款》規定的保險人賠償責任與傳統車險大致保持了一致。不過,《條款》在“意外事故”後特別括號註明了含起火燃燒,這也是近段時間新能源汽車事故中頻頻出現的情況。

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過程中的風險,《條款》給出了多樣化的附加險供選擇。比如,《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承保由於外部電網輸變電故障、電流電壓異常等導致的車輛損失,通過保險機制,分散風險;《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承保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被盜竊或遭他人損壞導致的充電樁自身損失。

中保協表示,下一步,將在中國銀保監會的指導下,積極組織行業主體,堅持以滿足羣衆需要爲出發點,持續加強源頭創新和協同創新力度,以科技賦能爲途徑,不斷加速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價值鏈的技術和數據融合,不斷創新優化產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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