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下稱《條款》),包括 《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的示範條款(試行)》和《新能源汽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範條款(試行)》兩個示範條款,共涵蓋4個主險和15個附加險。 

《條款》既爲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提供保障,又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擴大傳統車險的保險責任和保障範圍,並首次將車外固定輔助設備、動力電池起火爆燃等情況納入承保範圍之內。

首次承保車外固定輔助設備

此次《條款》首先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的定義。新能源汽車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不包括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 

其次是全面梳理了保險責任。《條款》既爲“三電”系統提供保障,又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具體來看:一是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使用的特點,開發《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既涵蓋本車損失,又包含充電樁等輔助設備自身損失以及設備本身可能引起的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集中解決新技術應用中,輔助設施產生的風險。這是車險首次承保車外固定輔助設備,是車險領域內的一次創新和探索。

二是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的構造特徵。同時,將保障範圍擴大至車輛特定的使用場景,如自助充電、專用車輛工程作業等。

三是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過程中的風險,設計《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承保由於外部電網輸變電故障、電流電壓異常等導致的車輛損失。

電池衰減不在承保範圍

不過,《條款》也指出,“自然磨損、電池衰減、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的情況,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據悉,電池衰減是指動力電池不能滿足特定的容量、能量或功率性能標準。

業內人士指出,電池衰減本就是一個正常的設備折舊過程,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不在承保範圍。

新能源汽車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新能源汽車新車購置價的80%。新能源車險折舊率的變化主要體現在9座以下客車家庭自用和非營業純電動新能源汽車,每月從0.68%-0.82%;插電式混合動力與燃料電池汽車的折舊率(每月)爲0.63%。

“相比於傳統燃油車險0.6%的折舊率,新能源車險的折舊率根據燃料類型,分爲純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與燃料電池車。其中,純電動車折舊率明顯高於其他車型,且價格越低,折舊越快,原因在於價格越低的純電動車,電池價格佔比越高,因此折舊越快。”申萬宏源分析師葛玉翔表示。

新能源車險大有可爲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統計分析,2021年1-11月,新能源汽車產銷繼續創新高,累計產量已超過300萬輛,銷量接近300萬輛。11月,新能源汽車市場滲透率17.8%,繼續高於上月,其中新能源乘用車市場滲透率達到19.5%。

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近日發佈《關於振作工業經濟運行 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快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

新能源汽車市場份額還將進一步擴大。在此背景下,新能源車險大有可爲。葛玉翔預計,2025年新能源車險保費規模將超過1500億元,佔車險總保費比例約爲15.7%;預計2030年新能源車險保費規模將達12790億元,佔車險總保費比例超過30%。

不過,當前新能源車險賠付壓力較大。“新能源車險賠付率略高於傳統燃油車,主要是出險頻度比傳統燃油車高一些。”中國人保副總裁、人保財險總裁於澤認爲,對新能源汽車而言,各個主機廠的產品、性能乃至駕駛操作差別較大。隨着新能源汽車迭代升級,駕駛操控和安全性都會有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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