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通報督察典型案例時指出,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寧夏平羅工業園區一園三區中的精細化工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平羅化工產業園)用水管控不到位,承諾的工業水權轉換工作推進遲緩,對工業企業長期違規取用黃河水未進行有效監管。大量工業廢水違規處置,甚至去向不明,園區污染隱患突出。

尾水庫緊鄰黃河一級支流都思兔河,距黃河干流2.6公里。

石嘴山市平羅縣水資源短缺,水資源利用粗放,2020年全縣萬元GDP用水量爲429立方米,是自治區平均水平的2.5倍,是全國的7倍。

督察發現,平羅縣對工業取水長期缺乏有效管控。平羅化工產業園除2020年底投產的1家發電企業有取水許可證外,其餘80家用水企業均未獲得取水許可證,長期違規取用黃河水。爲園區供水的寧夏水投平羅水務有限公司2017年5月建成投產以來,未經許可取用黃河水2100餘萬立方米。

爲解決園區新增項目用水指標,平羅縣曾於2016年和2017年先後兩次向自治區水利廳水資源管理局書面承諾,對新建企業全部通過水權轉換獲得水權指標,但2017年以來新開工建設的59家企業無一取得工業用水水權指標,2017年編制的平羅化工產業園水資源論證報告至今未通過審批。

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指出,平羅化工產業園污水處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寧夏回族自治區整改方案提出2019年4月實現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達標排放,並確保園區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但此輪督察發現,園區污水處理廠201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因建設標準低,園區內製藥、化工廢水成分複雜和工業廢水偷排等原因,投運以來長期運行不正常,2021年3月24日後更是一直停運。

12月6日,平羅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於停運狀態。

平羅縣政府要求,污水處理廠停運期間,園區企業自行將污水轉運至50多公里外,委託第三方污水處理企業進行處理,並對納管企業排水管道進行封堵。但仍有部分企業違規將污水排入收集管網,通過管網滲漏或檢查井溢流排放。一些單位違規用污水灑水降塵,僅2021年2月至6月,園區管委會就將7000餘噸管網污水違規用於固廢填埋場灑水降塵。在污水處理廠長期不正常運行和停運的情況下,園區企業違法排污行爲屢禁不止。

2021年以來,僅園區管委會下達的違法排污整改通知就有29份,其中涉及私設暗管排污的6份,廢水溢流排放的9份,未按照規定納入管網的6份。

督察還發現園區大量污水不知去向,污染隱患突出。對平羅化工產業園近兩年供排水平衡分析發現,2020年和2021年1—11月工業用水量分別爲528萬噸和595萬噸,2020年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量爲49萬噸,而2021年1—11月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及停運後轉移處理的污水總量僅31萬噸,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水不知去向。

此外,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的85萬噸尾水排至距離黃河干流僅2.6公里的1號、2號尾水庫,2021年4月地方監測結果顯示,水體氨氮濃度爲36.6毫克/升,超排放標準6倍,已有近70萬噸超標尾水蒸發或滲漏。督察組走訪周邊羣衆瞭解到,庫中水體顏色發黑、氣味刺鼻,對周邊村民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羣衆反映強烈。

責任編輯:鍾煜豪 圖片編輯:貝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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