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喻琰 實習生 劉琴

患有精神疾病、“流浪”他鄉的16歲女孩楊小平,被送到60多歲老漢黎亞勳家裏,此後兩人共同生活,隨後育有一子。

在當地人的眼裏,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是幫了這個小姑娘一把,但因一檔綜藝節目《尋情記》,該事件近期再次引發熱議。

楊小平現狀

這究竟是溫情相守還是人間悲劇?

12月15日,湖南嶽陽平江縣大洲鄉宣傳專幹鍾先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楊小平的精神情況經鑑定爲精神殘疾一級,享受當地殘疾以及護理補貼,一直在接受精神治療。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荊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不能把它說成一個溫情的故事。”如果楊小平只記得自己的名字,不具備其他任何辨認能力,且精神殘疾定爲一級殘疾,她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因此沒有性同意能力,她的權利等同於14週歲以下的幼女。

楊小平的哥哥告訴澎湃新聞,自從楊小平從家中走失後,家人未報過警,也沒有想法去找楊小平回家。看到《尋情記》節目播出後,才知道楊小平現在的住址。“楊小平生活得不錯,還長胖了。”

12月13日,澎湃新聞致電岳陽平江縣大洲鄉派出所,一位民警稱,他們已共同生活多年,其他情況暫時不方便透露。

“七十六歲老人和二十九歲妻子溫情相守”

2013年12月20日,湖南都市電視臺《尋情記》播出一期節目“七十六歲老人和二十九歲妻子溫情相守”。

節目中,76歲老漢名叫黎亞勳,29歲妻子爲楊小平。黎亞勳稱他在66歲時“好心收留”了楊小平。

節目主持人稱,13年前,16歲的楊小平流浪到了這個小山村,當時她就患有精神疾病,僅僅能說出自己的名字,無法說出自己的家庭住址,又在當地遲遲不肯離去。村民們決定,幫這個小姑娘一把,就把她送到了黎亞勳的家,目的是爲她找個遮風擋雨的地方,解決一日三餐。

黎亞勳稱收留楊小平三年後,生下了孩子黎光友。“如果不是她,我現在就進養老院了。”黎亞勳面對鏡頭採訪時哭着說。

節目畫面音顯示,楊小平會在家裏自娛自樂,“轉着圈跳舞”。平日,楊小平被鎖在家裏, “給她煙抽,才從牀上起來”。

節目畫外音稱,楊小平始終有一個心結,想要回家。節目畫面顯示,他們的房屋牆壁上,楊小平曾刻下了多遍“我要回家”。兒子黎光友說,這是媽媽還沒有徹底瘋癲的時候寫下的。“以前媽媽是很好的,還好看些。”黎光友接受採訪時稱。

時隔8年,2021年12月1日,有博主發文稱其無意之間刷到這期《尋情記》節目,這位博主質疑,一位精神失常的女子和七旬老漢在一起生活是“溫情相守”?有網友留言表示,“難道老人不是強姦犯嗎?精神有問題的女性太慘了。”另有網友稱“這難道不是拐賣嗎”?

家人:未想過報警,曾試圖帶她回家未果

楊小平究竟是如何來到黎亞勳所在的村子裏?又是如何跟黎亞勳一起共同生活多年?

12月14日,楊小平的哥哥告訴澎湃新聞,楊小平是家裏三兄妹中年齡最小的。

楊小平的哥哥稱,楊小平精神一直失常,在家時的狀態就是“瘋瘋癲癲”,“不穿衣服、愛跳舞,精神問題也看了一年。見人就發瘋,愛打人。”

2000年楊小平從家中走失後來到黎亞勳所在的村子裏,楊小平的哥哥說,家裏從未想過要報警,“在家裏愛打東西,就當她走了”。

楊小平上了電視節目《尋情記》之後,楊小平的家人才知道她流浪到大洲鄉都塘村。“2013年、2014年的時候,我們來到黎亞勳家裏想把她帶走,但是黎家人不肯。我們鄉上村上都去了不少人。”

楊小平的哥哥表示,當初是“楊小平自己走到他們(黎亞勳)村上的,黎亞勳就把她帶回去做婆娘了。”

在楊小平的哥哥眼中,目前“楊小平生活得不錯,還長胖了。”

家距黎亞勳家一公里的都塘村村民吳衛東告訴澎湃新聞,“楊小平剛來我們村子時精神就不正常,她反正也是一個人,對黎亞勳有點依賴,就跟他走了。”

吳衛東稱,她和黎亞勳在一起後,懷孕了,“就生下了孩子”。吳衛東稱,在當地村民眼中,楊小平是“心甘情願跟着黎亞勳回去的,她反正精神不正常,需要喫飯、睡覺的地方,就跟他(黎亞勳)走了”。

12月11日,平江縣大洲鄉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黎亞勳此前離過婚,有一個女兒。對於楊小平的精神狀況,前述工作人員表示,暫時無法確定楊小平具體屬於幾級智力障礙,但“楊小平一直在平江縣第四人民醫院接受精神治療,目前精神狀態已經平穩很多”。

前述工作人員表示,黎亞勳和楊小平應該算“事實婚姻”,“兩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多年”。

村幹部:兩人至今未領結婚證,當地給予政策幫扶

黎亞勳所在的大洲鄉都塘村吳姓村支書12月9日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他們在一起)這個事很正常,他們已經生活近幾十年了。”

這位村支書告訴澎湃新聞,楊小平“現在很正常、很好”,剛來村裏的時候“發瘋脫衣服”,現在很正常,只是做不了事情。

村支書稱,兩人結婚證至今未領,“他們享受國家很多扶貧政策,現在他們兩人的兒子17歲,已經在外打工去了”。

村支書稱,楊小平的家屬2014年找來村裏看過楊小平,“當時楊小平的姐姐和兄弟都過來了”。楊小平的家屬曾想把楊小平和孩子一起帶回去,但黎亞勳不同意,“所以政府給他們蓋房子,給了他們很多關懷,他們現在過得很安逸,我希望你們媒體還是少去打擾他們的生活”。

對於其他的事實細節,該村支書拒絕透露。

12月14日,黎亞勳的弟弟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楊小平和黎亞勳生活得很好,“你們可以來調查一下”。

律師:不能說成溫情故事,兩人也不能構成“事實婚姻”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荊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事實婚姻”這一說法自1994年2月1日之後就不存在了,楊小平與黎亞勳之間肯定不能算事實婚姻。

張荊律師稱,1994年2月1日之前,“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都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比如男性年滿22週歲、女性年滿20週歲、不屬於三代以內的近親關係等,但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兩個人舉行婚禮在一起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認可他們的婚姻關係構成事實婚姻,同時受法律保護。1994年2月1日起,民政部關於婚姻登記的規定明確指出所有的婚姻關係必須進行婚姻登記,不登記的不再認可婚姻效力。

“從時間上來講,女孩與老人生活在一起時已經是2003年,很明確不能構成事實婚姻。”張荊認爲,如果楊小平只記得自己的名字,不具備其他任何辨認能力,且精神殘疾定爲一級殘疾,她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因此沒有性同意能力,她的權利等同於14週歲以下的幼女。

張荊認爲,楊小平流落到這個村子時的狀態是瘋癲的,如果在當時沒有人收留楊小平,當地民政局應該擔起收留責任。“楊小平和黎亞勳生了孩子已經是一個很嚴重的後果了,這個孩子的撫養教育又是新的問題。電視臺在做這個節目時,應該具備起碼的常識,不能把它說成一個溫情的故事。”張荊稱。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金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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