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步攀升,增量连续三年超过100万辆。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78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28%。从新注册登记情况看,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87.1万辆,同比增178.49%。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新挑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汽车以动力电池作为储能装置,车辆辅助设备延伸至充电设施,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也会构成新的风险因素。

对于上述风险,传统车险显然已无法覆盖,致使新能源车在理赔时纠纷频发,行业急需进行产品创新,在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上实现升级换代。

12月14日,中保协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条款》的出炉,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后顾之忧。

明确新能源汽车概念

本次发布的《条款》共分为3大主险、13大附加险。

其中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另有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在内的17项附加险。

对于新能源汽车概念,《条款》做出明确规定,指的是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自燃”可保

一直以来,车辆“自燃”问题总是令不少新能源汽车主感到头疼。

相关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事故原因中,处于充电和充满电静置状态下发生自燃事故占比分别为38%和24%,特别是当电池荷电状态(SOC)超过90%时,占到发生的自燃事故数量比例达45%。

针对这一问题,《条款》在主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中明确纳入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明确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状态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并在责任免除中删除了有歧义的“营业性场所”表述。

“三电”纳入车损险

相比传统车险条款,此次《条款》最大的变化,在于将新能源汽车的核心三电系统纳入保险责任,填补了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风险的保险空白。

所谓“三电”即指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过去,尽管车辆自燃保障已纳入车损险责任范围,但对于电池等配件并不包含在保障范围内。

《条款》称,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直接损失、符合规定的自用充电桩自身损失,以及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况,只要购买相关附加险并符合预先约定,也可获得赔偿。

后续保费会否下调

相较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出险频率更高。中国银保信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家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出险率高出非新能源汽车11.7个百分点。

因此在未出台《条款》前,新能源汽车保费要普遍高于同级别燃油车。那么此番《条款》出台后,保费会否下降?

14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为行业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定价提供了基准。

业内专家表示,总体来看,新能源车的三者险和车损险基准保费,较现行传统车险的基准保费,整体下降约0.8%。其中,三者险基准保费下降0.1%,车损险基准保费下降1.2%。据估算,将近80%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专属条款投保车损险和三者险后,同等条件下,保费持平或下降。(文/游苏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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