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今天(22日)对外公开一批督察典型案例,曝光了多地大面积毁林、破坏水产种质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问题。

据正在黑龙江省开展督察的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森工集团)下属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原沾河林业局,下称沾河公司)管理区内自2016年以来,毁林种参面积1.6万余亩,违规在防火隔离带种参面积1.1万余亩,小兴安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小兴安岭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是重要的河流发源地,是东北天然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沾河公司为森工集团子公司,管理区地处小兴安岭北麓,总面积1126.9万亩,其中天然林843.9万亩,人工林38.3万亩,管理区内有2002年成立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下称山口保护区)和2009年成立的黑龙江大沾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大沾河保护区)。

督察组介绍,森林法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督察发现,沾河公司长期违规将林地出租用于人参种植,致使大量林木被砍伐,生态破坏严重。2016年以来,毁林种参面积多达16342亩。其中,山口保护区内毁林面积约2729亩,核心区1718亩、缓冲区316亩、实验区695亩。

因森林防火需要,2010年沾河公司在沾河至绥棱、通北公司边界修建100公里长,200米宽的大界线森林防火隔离带。2012年,沾河公司将防火隔离带3万余亩林地违规出租给某人参协会用于人参种植,违反了《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要求。

2018年5月,沾河公司与人参协会解除合同,但并未将涉及的林地收回,反而于同年9月继续将林地违规出租用于人参种植,出让期到2031年,知法违法。截至督察进驻,防火隔离带内仍有10523亩在圃参地。

正在贵州省开展督察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黔南州罗甸县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下称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非法捕捞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保护鱼类及其生存环境。

蒙江坝王河保护区位于珠江流域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境内,是2009年12月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斑鳠,其他保护对象包括南方白甲鱼、多耙光唇鱼、大鳞细齿塘鳢等。2021年2月,斑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区分为蒙江段和坝王河段,总面积1277公顷,其中核心区503公顷、实验区774公顷。

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建闸筑坝等工程建设的,应编制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意见。

督察组介绍,2016年3月以来,罗甸县未开展专题论证即在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推动并实施八吝大坝工程,对坝王河进行人工截流蓄水。

现场督察发现,该工程已基本建成,且未设置过鱼设施,鱼类迁移、洄游通道被完全阻隔;同时造成核心区内1.3千米、实验区内9.8千米天然河道及其毗邻陆域被淹没,导致喜流水生境的斑鳠等鱼类栖息繁衍空间遭到严重破坏。2019年至2020年水域生态监测结果显示,保护区内斑鳠尾数占比超过10%,但在坝王河段未采集到斑鳠活体标本。未取得相关手续的上立亭水电站也已完成主体工程,且未建设过鱼设施,对斑鳠等鱼类生境造成严重影响。

督察还发现,罗甸县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食用野生河鱼现象十分猖獗,“禁渔令”未得到有效执行。前期暗查发现,保护区核心区内手撒网、电鱼、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比较普遍。现场督察发现,当地采用遮盖涂抹餐馆招牌上“野生”“河鱼”字样的方式敷衍应付,督察组随机抽查保护区附近餐馆发现,仍然存在非法经营野生河鱼的问题。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宁夏督察时也发现,“十三五”以来,中卫市中宁县矿产开发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对自然资源造成破坏,对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督察发现,中宁县铁沟陶瓷黏土矿(下称铜铁沟矿)成立于2010年,矿业权面积仅6.9亩,越界开采达182亩,超矿业权面积26.4倍;同时还违反采矿许可证关于开采深度为3—10米的规定,将矿业权外面积为30多亩的山体整体推平,实际开采深度达35米左右,严重破坏山体自然地貌;中宁县平塘湖沟白土岗子石料厂;成立于2006年,矿业权面积为16.65亩,越界开采约207亩,超矿业权面积12.4倍。

北部山区“摊大饼”式大量违规占用生态脆弱的土地堆放石料和装备。铜铁沟矿在未向地方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约249亩堆存物料,严重破坏当地脆弱的天然牧草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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