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12月23日,住建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4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公布了住建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刘锋提出“关于限制高层建筑无序发展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住建部在成文于今年7月7日的《答复》中指出,住建部高度重视高层建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标准,指导各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以实施城市更新为载体,树立正确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加强高层建筑建设管控,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随后,《答复》从四个方面介绍了住建部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明确高层建筑管控要求。2020年4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明确将超高层地标建筑等作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要求各地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提出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2021年初,研究制定“城市营建要点”,提出高层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新建住宅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等要求,并将这些指标纳入正在制定的《“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统筹实施。2021年5月,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指导各地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要求各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二)发布高层建筑管控有关法规和标准。2017年3月,发布《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要求各地注重建筑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优化城市形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修订实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对不同气候区划、不同容积率的居住街坊用地的建筑高度最大值做出规定,要求住宅建筑高度最大值不得超过80米。发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明确提出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和公共卫生,且不宜影响景观;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建筑高度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有关规定;处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按规划控制建筑高度。

(三)加强高层建筑建设的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专题调研。2020年3月,组织各地开展城市建设防疫情补短板扩内需专题调研,深入分析评估高层住宅建筑在防范传染病方面的短板,提出加强高层建筑管控、提升住宅品质等方面意见建议。二是推进城市体检。2021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1〕44号),将城市体检范围扩大到59个样本城市,将“新建住宅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数量(栋)”纳入城市体检指标,指导样本城市及时查找城市高层建筑的问题和短板,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三是通报典型案例。2020年9月,印发《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建科函〔2020〕146号),公开通报高达99.9米的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存在的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指导各地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在城乡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塑造特色风貌、展现时代精神。四是2021年3—4月,指导各地深入调查500米、250米和100米以上高层建筑建设和审批情况,对存在“贪大、媚洋、求怪”问题的建筑项目以及破坏历史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建设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改。

(四)完善土地供给、房地产调控等配套政策。一是保障重点城市群建设用地。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16〕123号),明确提出实行差别化的用地标准、实施规划统筹管控、改进用地计划安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措施,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将进城落户人口数量作为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因素。目前,各地区基本建立起“人地挂钩”机制,结合人口迁徙趋势统筹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了重点城市群建设用地需求。二是强化房地产调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指导城市落实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然资源部积极开展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要求各地科学编制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住宅用地供应量,对大城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年度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

下一步,《答复》指出,住建部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风貌管控和监督,严格限制建筑高度;二是在城市更新工作中,落实高层建筑管控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三是强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凡是不符合绿色低碳、风貌保护等规定的高层建筑,不得批准设计方案,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然资源部将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价,落实有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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