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最高競爭監管機構24號表示,蘋果公司違反了該國的競爭法,並責令蘋果公司修改其應用商店的支付政策,否則將面臨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

荷蘭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當天發佈公告稱,目前,消費者在蘋果商店的交友應用中購物時,無法自由選擇支付系統。蘋果公司須調整其不合理的支付政策,允許消費者使用其他支付系統。此外,監管機構還要求蘋果公司在明年1月15號之前進行整改,否則該公司需支付每週500萬歐元,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

對此,當天,蘋果公司在一份聲明中稱不同意荷蘭監管機構發佈的命令,並已提起上訴。

長期以來,蘋果要求應用程序開發商使用其內置支付系統,並在用戶購買數字商品時抽取15%至30%的佣金。這一做法受到多國監管機構的密切關注。

來源:環球國際視頻通訊社

編輯:張瑾超

責編: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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