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月4日訊(通訊員 張玉成 智云云 記者 王國柱)慣犯想要在跨年夜實施盜竊,不料在踩點時就被民警抓獲。面對警方審訊,男子如實供述前期作案事實和想要再次作案的企圖,最終被刑事拘留。

2021年12月20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曲江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報警,稱自己放在車內的6條高檔香菸不見了,懷疑被人偷走,被盜香菸價值6000元。接報後,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由於李先生不確定財物被盜的具體時間,其停車位附近也沒有監控,給民警的偵查工作帶來了較大困難。

隨後,民警進行時間回溯,調閱分析案發小區停車場周邊的視頻監控,尋找可疑人員。經過持續的細緻研判,12月30日,警方最終確認在監控中出現頻次較高且動作形態較爲可疑的男子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查,高某是揚州人,今年26歲,無業,平時租住在姜堰,有盜竊犯罪前科,2021年3月剛剛刑滿釋放。考慮到臨近元旦,爲防止高某再次實施盜竊,警方立即發佈指令對高某實施抓捕。12月31日下午5時許,民警精準布控,成功鎖定高某位置並將其抓捕歸案。

面對民警審訊,高某對其深夜拉車門盜竊李先生車內香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另據其交代,被民警抓獲時,他正在一小區內進行踩點,想趁着跨年夜實施盜竊,再撈一筆,沒想到正中了民警的“預判”。

1月1日,高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元旦春節期間,廣大市民要提高防盜意識,不要在車內存放現金或貴重物品,如果發現被盜,應保存好相關現場證據,立即報警。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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